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度税务服务采购公告0222FW20200032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度税务服务采购公告0222FW20200032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接受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度税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度税务服务采购



1.3服务内容:为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2020年日常税务顾问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每季度审核税款,财税咨询,日常培训,财税审核,对企业重大事项形成项目建议书,税收优惠政策指导,从综合角度对采购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等情况进行审核,日常业务的税收筹划等。(详见采购文件)



1.4服务期:2020年全年。



1.5服务地点:交投集团总部(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6号)。



1.6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50万元(含税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本项目要求,且具有经政府采购提供过涉税服务的相关经历。



4.2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为已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4.3经省级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级评定为A级及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



4.4本项目负责人(经理)具有CTA资格证书并兼有司法鉴定人资质,能较好把控服务风险,具有央企或大型国有企业管理或税务服务的类似经验。



4.5意向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9:00至2020年3月23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1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3月23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0年3月23日17:00



7.3递交证明材料的方式:将采购文件第七章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以扫描件或电子图片形式发送至:********4@qq.com 。指定邮箱未收到或逾期收到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意向供应商发送证明材料后,采购单位于收到材料24小时内邮件回复确认收到,并于2020年3月24日11:00前邮件通知审核结果。



注:审核结果合格的意向供应商可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通知意向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以上材料纸质版。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时间:2020年3月24日14:00至2020年3月24日15:30



8.2竞价程序:详见采购文件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6号



联 系 人:杨耀岩



联系方式:135*****977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滕女士、王先生



电话:****-****************





标签: 税务服务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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