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西部生活园区)排水管网普查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西部生活园区)排水管网普查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西部生活园区)排水管网普查检测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3月20日15:0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3月20日08:30至2020年03月27日16: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4月09日14:0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齐雪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693 | ||
采购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惠柏文 联系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齐雪 电话:150*****693 | ||
附件: | |||
附件1 | 建管管网排查公告.doc |
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西部生活园区)排水管网普查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西部生活园区)排水管网普查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JLYC-【2020】-03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雪
项目联系电话:150*****6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联 系 人:惠柏文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齐雪 电话:150*****693
代理机构地址: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他补充事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项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20日 08:30至2020年03月2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西部生活园区)排水管网普查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YC-【2020】-0309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西部生活园区)排水管网普查检测项目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西部生活园区)排水管网普查检测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内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伊通河、自由大路、东环城路、吉林大路、洋浦大街、常德路、四通路、绕城高速、小河沿子河、伊通河合围区域;以及西部生活区,包括远达大街、宽达路、盛北大路、新凯河(区界)围区域)市政排水管网(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进行排查。
2.4项目规模:(1)对经开区普查辖区内(包括经开南区、西部生活区)约395公里市政排水管道(雨水、污水),测量地下管线特征点的坐标、高程及相关属性数据,编绘专业排水(雨水、污水)管线图。(2)对经开区辖区内(包括经开南区、西部生活区)不超过100公里排水(雨水、污水)管线内部采用CCTV(QV)检测方法与声呐检测法进行检测与评估,排查管道是否存在破裂、变形、脱节、支管暗接、渗漏、沉积、残墙、坝根等管道的结构性与功能性缺失。(3)建立排水(雨水、污水)专业地下管线GIS数据库。(4)对经开区辖区内(包括经开南区、西部生活区)污水管网排口及重要节点进行水质、水量检测。
2.5 项目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西部生活园区)。 2.6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完成。 2.7计划投资估算:约*******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须报总价,其中检测管线综合单价不得超过35.00元/米,其余项目应参照国家、省、市相关标准执行)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机构;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证书,认证范围至少包含水质、水量相应检测指标)。近三年(2017-2019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排水管网勘察及水质检测项目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3.3投标单位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排水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水质检测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
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勘察单位;
3.9、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7日(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核实准确后进行发放: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限联合体)
(4)勘察负责人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市政排水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水质检测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联合体各方需分别提供);
(5)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投标单位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起近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仅限被授权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0)排水管网勘察及水质检测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需分别提供);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注:潜在投标人在文件获取有效期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到达代理机构进行文件获取。实行预约制度,前一日与代理机构电话沟通预约后,方可第二日前来获取文件。潜在投标人拟派出获取文件的人员须符合相关防疫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无发热症状并配合代理机构进行测温登记,如外地进长人员应隔离已满14天。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整,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9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二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
6.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惠柏文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
联系人:齐雪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九、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3.长春市经开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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