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海北化工厂铬污染场地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原海北化工厂铬污染场地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海北化工厂铬污染场地治理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青海省生态环境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青生发〔2019〕359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北州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海北州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原海北化工厂铬污染场地治理项目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提供(2017.01.01--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执业证书,且尚未承担其它在建工程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省外投标人须提供进青备案登记证书;
2、本项目为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
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省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咨询电话为 ****-*******。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 2020-03-23 00:00 至 2020-03-27 24:00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4-14 11:00:00,开标地点为海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3 开标室。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 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当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使用移动设备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 :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北州生态环境局
地 址: 海北州海晏县
联 系 人:彭毛才让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建青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 76 号万达中心4 号写字楼(万达嘉华酒店西侧)22 楼12204 室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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