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勒县2020年育苗中心大棚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疏勒县2020年育苗中心大棚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疏勒县2020年育苗中心大棚建设项目 | ||
品目 | 工程 | ||
采购单位 | 疏勒县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3月20日18:4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3月20日12:00至2020年03月27日2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明宇广场天府集团办公区1楼111、119室或QQ********12@qq.com;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须知 | ||
预算金额 | ¥9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磊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457 | ||
采购单位 | 疏勒县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疏勒县坤巴斯路8号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明宇广场天府集团办公区1楼111、11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7*****457 | ||
附件: | |||
附件1 | 疏勒县2020年育苗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docx |
一、招标项目编号:DJSL-CGZB2020-01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疏勒县2020年育苗中心大棚建设项目 | 15 | ******* | 栋 | 每栋长120米、跨度23米(包含建设育苗棚骨架、耳房、棚膜、棉被、卷被机、喷灌部分等育苗设施设备)。 |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原件; (2)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本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3)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4)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区外进疆施工企业还应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已在新疆建设云上信息登记;(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6)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无不良记录(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3-20至2020-03-27 20:00:00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20: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明宇广场天府集团办公区1楼111、119室或QQ********12@qq.com;
3.标书售价(元):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上述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及投标人信息(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等资料以WORD/PDF文档格式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12@qq.com)查验,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留存。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04-10 11:00:00
七、投标地址:详见招标文件须知
八、开标时间:2020-04-10 11:00:00
九、开标地址:详见招标文件须知
十、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 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合同法》
3、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187*****457
传真:181*****123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明宇广场天府集团办公区1楼111、119室
2、采购人名称:疏勒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强青青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疏勒县坤巴斯路8号院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疏勒县采购办
联系人:张桂生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疏勒县财政局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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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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