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88栋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
梅河口市88栋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THCY2006-027
1、沈阳铁路局通化住宅建设开发办公室的梅河口市88栋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已由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性质:新建;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共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19800平方米,二标段15400平方米,三标段19800平方米);6层;13栋;砖混结构;招标范围:土建、采暖、给排水、电气;资金来源为自筹,并且用于该项资金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梅河口市和平街天怡社区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6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7年8月30日竣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通化市诚誉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6年6月7日至2006年6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中吉大厦)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 10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7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26日14时30分,提交到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 人: 沈阳铁路局通化住宅建设开发办公室
办公地址:通化市新华大街
邮政编码:135000
联系电话:****-*******
联 系人:王凤岐
招标代理机构:通化市诚誉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
邮政编码: 135000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王文丽
日期:200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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