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伊通河风光带音乐喷泉基础工程
长春市伊通河风光带音乐喷泉基础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CCWGZB2006-19
1、长春市伊通河建设有限公司的 长春市伊通河风光带音乐喷泉基础工程 ,已由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伊通赛德大桥至自由大桥段 ;
2.2、 工期:二个半月;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投标申请人可从创业大厦401室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6年5月31日至 2006年6 月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下午16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6 年6月5日11时30分以前送到创业大厦401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8、 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06年6月5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 标 人:长春市伊通河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市维冠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创业大厦401室
邮政编码: 130012
联系电话: *******
传 真:0431-*******
联 系 人:魏女士、郁先生
日期:200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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