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办公楼二楼空调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十堰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办公楼二楼空调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十堰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办公楼二楼空调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十堰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十堰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办公楼二楼空调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采购项目编号:BLZFCG*******
1.2项目编号:XCZB34-*******
1.3采购项目名称:十堰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办公楼二楼空调采购项目
1.4采购内容: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采购项目说明
2.1采购项目地址:十堰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园区内
2.2采购内容: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
2.3工期:合同正式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交货给采购人;
2.4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2.5质保期:整机质保18个月;
2.6采购预算金额(即控制价):758520.35元。
2.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注意事项:
3.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机电、暖通设备等);
3.3未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四、报名有关事项:
4.1报名时间:2020年03月23日起至2020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
4.2供应商购买文件须携带资料:供应商报名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上述3.1~3.6项要求的全部资料的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前来报名。(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报名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东山北苑22号腾龙湾
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5.1送达地点: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01室
5.2送达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1日09:00时(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地点及时间
6.1磋商地点: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01室
6.2磋商时间:2020年04月01日09:00时(北京时间)
6.3磋商要求:届时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议。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八、公告期限:2020年03月23日起至2020年03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十堰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龙门工业园柯家垭安置区茂达营销中心3楼
联 系 人:甘经理
电 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29号
联系人:庹毅
电 话:139*****399
2020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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