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查验场地租赁费(嘉定区域)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查验场地租赁费(嘉定区域)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查验场地租赁费(嘉定区域)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3月22日19:38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0年03月23日09:30至2020年03月27日16: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03室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20年04月08日15:30至2020年04月08日15: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03室(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4月08日15: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03室(会议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厚盛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29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厚盛********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2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余瑛177*****959 |
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查验场地租赁费(嘉定区域)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查验场地租赁费(嘉定区域)
项目编号:SITEN-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厚盛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29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厚盛********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瑛177*****959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2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提供查验场地租赁服务等。主要内容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其他资质要求:(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相关证明;(4)供应商在本市具有适用大型车辆查验的场所,具有检测查验大型车辆场地的功能;(5)车辆查验场所需具备公安专网、企业专网、固定电话等网络通讯设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08日 15: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3月23日 09:30至2020年03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03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4月08日 15:30至2020年04月08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03室(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08日 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03室(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于在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27日每个工作日09:30~11:30、13:00~16:00,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03室(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纸质磋商文件人民币伍佰元整。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检查场所的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购买人)身份证件原件。
(如是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则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报价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以上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仅用于本项目报名审核,不作为评审依据。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厚盛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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