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伊通河风光带绿野清风岛配套服务中心工程

长春市伊通河风光带绿野清风岛配套服务中心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CCWGZB2006-17

1、长春市伊通河建设有限公司的 长春市伊通河风光带绿野清风岛配套服务中心工程 ,已由 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筑规模:4600平方米;框架结构;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施工招标;资金来源:自筹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 长春市伊通河自由大桥至卫星大桥段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6年 6月 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6 年 9 月 30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6、投标申请人可从 创业大厦401室处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6年 5月19 日至 2006年 5月23 日,每天上午9 时 00 分至 下午16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7、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本公告第6条说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 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1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6年5月24日15时以前送至创业大厦401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06年5月24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 标 人:长春市伊通河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市维冠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创业大厦401室

邮政编码: 130012

联系电话: *******

传 真:0431-*******

联 系 人:魏女士、郁先生

日期: 2006年 5 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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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维冠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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