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临河风景、天地十二坊桩基础、土方、电梯彩钢窗、塑钢窗、幕墙等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
长春临河风景、天地十二坊桩基础、土方、电梯彩钢窗、塑钢窗、幕墙等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DLZB2006-4、5、8、9、10
1、长春长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长电临河风景、天地十二坊的桩基础、土方、电梯、彩钢窗、塑钢窗、外保温、玻璃幕墙、PP-R管、消防、通风、空调、电表箱等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的招标范围:桩基础、土方、电梯、彩钢窗、塑钢窗、外保温、玻璃幕墙、PP-R管、消防、通风、空调、电表箱等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资金来源:自筹;
2.2项目建设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
2.3供货及安装时间:2006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6年10月 30日;
2.4质量要求符合 行业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该项目消防工程的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桩基础及土方工程须具有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工程需是具有行业的生产许可证书、安装资质,具有履行本次招标项目合同的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5、投标申请人可从长春德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1805室)处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6年5月18日至2006年5月22日,每天上午8 时至11 时,下午13 时分至16时,(假日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装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中吉大厦)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项目名称及所投标段号”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6年5月23日9时以前送至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1805室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06年5月23日15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 标 人:长春长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 田学生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德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1805室
邮政编码: 130031
联系电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李明刚
日期: 2006 年 5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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