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址新建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择址新建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择址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湘发改社会【2018】4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代建单位为湖南格瑞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湘建监督〔2017〕76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规[2019]1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项目名称: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择址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高源村
1.2.3 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包括公共卫生业务大楼、科研后勤楼、毒理实验楼、理化实验楼、生物实验楼、地下停车场以及配套设施等。项目总面积45699.8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314.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385.35平方米。建筑高度最高35.90米。本次招标金额约26758.53万元。
1.3 设计和施工工期:中标公告发出后 60 日历天之内,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并通过施工图纸审查,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在通过施工图纸审查后的85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交付招标人。
1.4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等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本项目应采用BIM技术,设计含建筑工程设计、消防设计、装饰装修设计、强弱电设计、室外管网道路、室外附属工程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城市亮化设计、电力接入设计、自来水接入设计、信息化工程设计、节能设计、实验室专项设计(含装修及工艺设备配套服务等)、绿色建筑设计(含绿建一星级标识申报、审查、办理等)、装配式工艺图设计等本项目所有专项设计,含所有专业二次深化设计。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符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报建图要求,并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其中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和实验动物房设计需要通过国家关于生物安全实验室和省级实验动物实验室的设计图审核。
第二部分:采购:包括所有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工作等,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其中实验室工艺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属于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施工:本项目所有内容(实验室工艺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属于第四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室外管网、污水处理站、垃圾站、园林绿化景观及亮化、道路、防雷接地工程、弱电接入、自来水接入、装配式建筑等工程,而且应运用BIM技术进行施工管理。
第四部分:实验室工艺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针对实验楼内的各实验室区域部分(指实验室门禁系统以内部分,以提供的图纸为准),包括并不限于实验室专业系统及配套设备(含实验室多联机系统、洁净空调系统、通风排风系统、管道系统、实验室家具、能耗智能管理系统、自控系统、动物饲养及洗消等专业系统)的设备采购、工艺安装和装饰装修,完成安装调试、技术咨询、使用培训,并最终通过国家关于生物安全实验室和实验动物实验室的评审验收。建设全过程必须应运用BIM技术进行施工管理。
备注:本项目强电部分招标范围为除双电源外线引入、高低压配电房外的所有内容,即从配电房低压开关下端接入口开始至项目所有用电终端的工程(含应急型柴油发电机)均为本次招标范围。
1.5 质量要求:
1.5.1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及湖南省、长沙市相关规定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审查,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实验动物房等特殊专业实验室设计能够通过国家和湖南省的评审。
1.5.2设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1.5.3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争创芙蓉奖。
1.5.4实验室工艺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必须达到国家和湖南省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要求,其中,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必须通过有国家科技部评审和国家实验室认证认可现场评审以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最终获得国家认可委员会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认可证书,能够用于开展高等级生物安全检测工作。SPF级动物房及普通级动物房必须符合《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GB14925-2010、《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GB50447-2008和湖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相关标准要求;符合湖南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验收规则,并取得湖南省科技厅颁发相应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1.6 施工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1.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企业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且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3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2.3.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可施工负责人兼任),且担任过房建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或房建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房建类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房建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且须承诺在开工时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3.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2.3.3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承诺在开工时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3.4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2.4.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明确施工主体方为牵头人组成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三家;
2.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4.3 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 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合同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4.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4.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2.5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1项房建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或房建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房建类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房建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业绩。
2.8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3.1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3.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投标保证金
4.1本项目■要求提交□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4.2投标保证交纳方式: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00)
■保函(■银行保函■融资担保保函□非融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保险保证)
4.3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4.4.1采用现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托管专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4.4.2投标保证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到账情况以/平台提供的为准。
4.5采用保函提交的,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独立保函。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投标保函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保函格式提供。
4.6投标保证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由牵头人递交。
4.7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图纸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3月20日~2020年3月26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以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通过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
5.3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通知等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参考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5月6日 9 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的开标室(地点: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6.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话:****-********
9.其他:无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50号,老办公楼213室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
代建单位:湖南格瑞工程建设有限集团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北路三段439号浏阳河畔
联 系 人:颜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西雅国际大酒店商务楼12层
联 系 人:金弦 李勤 粟智超
电 话:****-********
传 真:****-********
邮 箱:********@qq.com

标签: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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