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软件【询价采购】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软件【询价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软件
询价文件编号:JLZC2007-474-6
二○○七年七月廿七日
第一章 报价邀请书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对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所需的图书馆软件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1.询价文件获取: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2.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期):所有报价文件应当于2007年8月7日13:30时之前送达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158号3楼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301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3.询价时间及地点:定于2007年8月7日13:30时在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158号3楼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301会议室举行公开报价会,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158号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周文红、周君、刘述群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130051
网 址:WWW.JLszfcg.gov.cn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北安路支行
账户名称: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160*****09100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资金(自行支付)。
2.采购组织者和采购人:本项目由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采购人为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3.合格供应商资格的一般要求:
3.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合格供应商的专业技术资格要求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及要求》。
4.报价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
5.询价采购文件(以下简称询价文件)的构成
5.1询价文件包括下列部分:报价邀请书;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合同格式;货物需求及要求;报价文件格式。
5.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并对询价文件的要求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
6.报价文件构成: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6.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
6.2证明供应商具有合格资格的文件材料。
6.3证明货物合格性和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文件材料。
6.4逐条对询价文件要求的货物需求、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进行评议,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对询价文件的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说明与询价文件要求的偏差和例外。
6.5《供应商须知》第8条要求提交的报价保证金。
7.报价方式
7.1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的全部价格。
7.2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报价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报价文件予以拒绝。
8.报价保证金
8.1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时应向采购中心提交人民币950元的报价保证金。供应商应按照“报价邀请书”标明的采购中心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报价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采购中心账户,并必须携带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原件参加公开报价会。报价保证金也可以在提交报价文件时采用银行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的形式提交,但采购中心建议供应商采用银行汇款(存款)的方式提交。采用银行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支票(汇票)的填写和用印等必须符合国家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不得由供应商直接背书,否则为无效报价保证金。
8.2没有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文件予以拒绝。
8.3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在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8.4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商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8.5报价保证金将一律采用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
8.6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报价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文件;
(2)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做到:a.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7条规定签订合同;b.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8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9.报价文件有效期:报价文件有效期为自公开报价之时起六十(60)天。报价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
10.报价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0.1报价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文件中凡是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供应商公章。
10.2报价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1.报价文件的递交
11.1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采购项目名称、询价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报价邀请书”规定的报价地点和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中心。
11.2供应商应提交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3采购中心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报价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报价文件。
12.公开报价
12.1采购中心将在“报价邀请书”规定的询价时间和地点举行公开报价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
12.2 公开报价会由采购中心组织并主持。公开宣读报价前,由监督人员或者供应商代表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
12.3 报价文件经检查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按照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函,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报价、交货时间、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等内容。但按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报价文件不予开封。
12.4公开报价时未宣读的报价、交货时间等实质性内容,评审时不予承认。
12.5在提交报价文件及公开报价过程中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2.5.1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
12.5.2报价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规定密封的;
12.5.3询价文件规定公开报价时属于无效报价的其他情形。
13.询价采购评审过程的保密性:公开报价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文件有关的资料以及授予合同的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询价采购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4.报价文件的评审
14.1评审工作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审工作由采购中心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询价小组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审,负责完成评审的全过程直至评定成交供应商(简称成交商)。
14.2审查是否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出现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没有支付能力的情况时采购无效,询价小组有权决定拒绝所有报价文件。
14.3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询价小组将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证明文件,或者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是非法的、无效的,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4.4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
14.4.1对于经审查确定为资格合格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将审查其报价文件是否对询价文件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14.4.2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是指与询价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报价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询价小组决定报价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其本身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14.4.3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将被作为废标处理:
(1)报价文件未按询价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相关格式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
(3)明显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
(4)报价文件载明的货物检验标准和方法等明显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5)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样机(样品)但供应商未提供;
(6)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4.5报价的审查: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以公开报价会上当众宣布的总报价为准。公开宣布的总报价即为评标价。报价文件中的分项报价合计与公开宣布的总报价不一致的,供应商应按公开宣布的总报价相应修改分项报价。如果供应商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总报价及分项报价,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其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4.6 澄清:询价小组对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了询价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可以书面形式(由询价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询价小组将否决其报价。
15.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将否决所有供应商的报价或取消采购活动:
15.1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对询价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5.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5.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15.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5.5 询价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报价文件都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
16.评审方法和标准
16.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询价小组将对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定成交商。本项目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报价,也不接受任何额外捐赠。如果询价小组经过评审认为最低评标价的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时,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该供应商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询价小组将取消其被评定为成交商的资格,并按顺序由排在其后的供应商递补,依此类推。
16.2在确定成交结果之前,询价小组将当场向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宣布拟评定的成交商。对于报价低的供应商未被评定为拟成交商的,询价小组将解释原因并听取供应商的意见。对于供应商提出的意见,询价小组将认真研究评审并最终评定成交商。成交结果还将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相同媒体上公告。
17.签订合同
17.1采购中心将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7.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7.3成交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和采购中心签订合同。如果成交商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且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7.4成交结果将在发布询价文件的相同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成交供应商。
18.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和采购中心订立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供需双方或供需双方和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签署的、在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格”系指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供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需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和/或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
(5)“需方”系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使用单位。
(6)“供方”系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7)“天”指日历天数。
(8)“工作日”指扣除法定节假日后的天数。
2.合同标的:详见采购文件“货物需求及要求”及供方的报价文件。未尽事宜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3.合同价格、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4.验收 :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需方根据合同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于七(7)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与供方共同在《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6.包装要求及包装标志: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应按国家或者制造厂商的企业标准进行包装和标记。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7.伴随服务
7.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7.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在制造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8.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8.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详见询价文件、供方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和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8.2如果上述第8.1款无特别约定,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从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起12个月。
9.质量保证
9.1 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条款第8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9.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索赔。
9.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在接到需方的通知后,应在本合同条款第8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免费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9.4 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合同条款第8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索赔
10.1需方有权根据当地国家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
10.2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供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损坏程度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过供需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供方应同时按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0.3如果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0.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货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1.供方履约延误
11.1 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
11.2 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的情况,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或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条款第14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
12.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货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2.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
12.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13.履约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14.不可抗力
14.1 如果供需双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4.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供需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14.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供需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5.税费
15.1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
15.2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5.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6.争议解决方式
16.1 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有关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16.2 如果调解不成,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16.3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7.违约终止合同
17.1 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
17.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17.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7.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8.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
19.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
合同编号:JLZC200 -
签订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158号
签订日期:二○○ 年 月 日
采购计划通知书编号:********4
(需方)需求的 (货物名称)经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以编号为JLZC200 - 的采购文件在国内公开询价采购,询价小组评定 (供方)为成交供应商。供需双方和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合同标的: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及配置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金额(元) |
2.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3.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3.1交货时间:合同订立后十个工作日。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3.2交货地点:需方工作单位。
3.3 交货方式:供方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4.付款条件和方式:
4.1供方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XXX单位(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进口产品的报关文件,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在合同中约定)。
4.3需方付款:本合同总价款全部由需方自行支付。需方承诺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如果需方届时不能支付或者不能全额支付,由供方承担全部收款责任,需方承担违约责任,与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无关。
5.履约保证金
5.1 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
5.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方提交的货物经需方验收合格之日止,不计利息。
5.3履约保证金提交给需方,由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直接转为质量保证金。
6.质量保证金
6.1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
6.2质量保证金从履约保证金直接转来。
6.3质量保证金的有效期到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期满之日止,扣除供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在质量保证期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7.合同补充条款:
8.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本合同书;
8.2成交通知书;
8.3询价文件及澄清、修改文件;
8.4供方的报价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
8.5产品样本、样品(样机)、说明书、图纸等有关资料;
8.6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
8.7合同的其它附件。
上述合同附件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另一份作为向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提请付款的凭证。
10.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并且采购中心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1.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需方: 供方:
地址:长春市文化街48号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章) (签章) (签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邮政编码:130051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要求
一、本次采购的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格式一 货物需求及要求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软件
序号 | 货物名称 | 功能、配置要求及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质保期 | 交货时间和地点 |
1 | 图书馆软件 | 见附件。 | 按行业规定及附件要求执行。 | 合同订立后十个工作日在需方工作单位交货。 |
采购预算:(需方要求不公布)
附件:
图书管理软件系统技术指标
基本功能指标:
系统支持WINDOWS/UNIX版本。系统基本功能模块包括:采访、编目、流通(包括阅览、多校区主分馆间委托借阅)、典藏、期刊、系统管理、统计、OPAC查询、Z39.50Server/Client。
系统底层采用ORACLE数据库,以确保图书馆不仅要满足当前业务的需求,更重要的是使图书馆系统符合未来技术和规范的发展趋势,为各种流行以及潜在的应用和服务打下良好的基础,使图书馆最终成为一个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充满活力的资源中心。
开放的系统平台
l 采用Client/Server、Browser/Server体系结构和中间件技术,基于开放的、可管理和共享区域文献信息资源的分布式应用软件系统。
l 支持多种操作系统平台。如当今主流的操作系统Windows 2000/2003, Solaris , AIX, HP-UNIX, SCO UnixWare等。
l 采用Oracle数据库作为数据库服务器平台。
l 支持TCP/IP、NETBUI等多种通信协议。
灵活的系统参数配置
l 根据图书馆制定的管理规则,由授权者实施系统管理;根据读者类型,设置读者参数,赋予不同权限。
l 流通规则管理的灵活性,流通规则按照读者类型/属性、图书流通类型/属性、馆藏地类型/属性以及相关的权限参数,用户可以自行进行组配,实现对馆藏地、图书、读者的多元化管理,最大限度地满足各个馆对流通过程中的不同管理要求。
l 系统所有的业务模块,均设有完整的参数管理功能。各模块的业务操作权限、操作规则、读者规则的设置等,均可通过参数体系的设定,以适应不同的应用环境。
l 全参数化的管理模式及系统的网络功能,使得系统可以适应单一馆、馆/系分藏、主/分馆等各种模式。
l 通过多种取向动态地对不同的统计口径、业务环节的数据进行阶段性、时序性统计、分析。统计的报表输出格式(直方图、饼图、曲线图等)、指定运算项目等参数均可设定和组配。
方便的联机帮助
l 各个功能模块均提供联机帮助,方便操作人员的操作、使用。
l 联机从书,内容包括多种MARC格式标准、相关代码表(US MARC、CN MARC、地区代码、语言代码等),以及系统定义的各种代码,供工作人员查询。
l 通过网络提供联机帮助,用户可获得更为翔实、完善的服务。
友好的用户界面
l 简洁、友善的GUI界面。
l 全屏幕多窗口、图形、菜单、快捷键多种方式驱动,鼠标和键盘并行操作。
l 方便的全屏幕编辑。
l 支持立体、图象化、动态多媒体显示。
可靠的安全机制
l 提供虚拟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程序模块四级安全管理机制。
l 提供应用程序模块分组权限管理。可对业务操作人员、可执行的模块、允许使用的机器、工作。
l 提供个别、批量,手工或自动的系统数据全部或部分的备份功能。
l 提供对数据库的卸载、加载和重组操作。
多文种的平台支持
l 支持中文、日文、俄文等多文种处理。
l 可针对不同的网络客户端的不同的汉字系统平台,提供网上浏览。
采访功能指标:
l 提供书商、订户文档的维护与管理。可针对不同业务需求,选择列表集以及列表顺序,方便用户使用。
l 采用标准的ISO2709 MARC数据格式。提供外部征订书目数据文件的批量转录功能,可处理以MARC格式、任意DBF类、定长或不定长文本文件类,ACCESS、EXCEL等多种数据格式的征订数据转录。提供针对不同书商征订数据的转换格式设定功能。
l 提供网上WEB形式的征订书目发布,以实现网上订购征询与读者荐购服务,以WEB形式特别提供本馆"求购书目"的网上信息发布。
l 提供用户在征订、订购、发订等多个业务环节,选择以多种并任意组合的查询条件,进行单个或批量的查重。对查重命中结果集记录,可反映出原记录的订购、验收、编目、典藏等相关信息,并提供此记录更为详细的馆藏记录信息。
l 可以自建的方式,或者自征订荐购文档、套录MARC文档、订购编目典藏文档复制、引用书目数据的方式,以及自BIBLIOFILE系统、Z39.50网络查询或任意软盘、光盘等外部MARC文件的直接引用,形成自身的订购记录。针对任意一条订购记录,可区分不同订户、不同经费以确定订购不同复本数。可以列表或卡片等形式输出订单,亦可直接以数据文件形式产生订单文件,继而通过电子形式进行网上订单发订处理。
l 可针对订购、自采、赠送、交换、送编等多种到馆资料进行验收登到处理。可手工或自动分配财产号及条码号。可处理一批多张发票或一张发票对应多个批次的验收方式。
l 可针对指定书商、订购批次、发订日期、预计出版日期进行摧缺、退订处理。对仍需订购的记录,还可直接转入"求购文档"在网上发布,亦可转入其他书商另行订购。
l 系统同时提供赠送交换、财务及经费控制、统计报表及各种数据文档的维护功能。
编目功能指标:
l 系统能够建立和维护各类MARC记录,各类MARC记录按照原格式存放、编辑。系统可接受其它遵循ISO 2709标准的MARC记录包括书目记录、规范记录;多途径地检索各种文献的书目记录;根据需要灵活地设置系统参数;输出符合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通讯格式数据;有效地处理各种编目管理信息数据;建立或维护编目所需资源(如:各种代码、词表、分类表等)的电子文档或联机文档。
l 实现联机联合编目管理功能;内嵌Z39.50模块,可以直接访问Internet网上任意的Z39.50服务器,获取MARC记录,实现与Internet网上数据的共享。同时,提供对指定Z39.50服务器的MARC记录上载,在本地编目的同时可直接进行联合联机编目。
l 全面支持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的联合目录数据库上/下载操作,用户可在本地编目的同时,完成CALIS联合编目的上载操作。
l MARC参数的自由配置,用户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配置自由定义的字段,已满足本馆的特殊需要。系统还需提供自动校验和查核功能,主要对MARC格式的合法性和检索点的规范性、有效性进行校验。包括: 校验记录的必备字段是否齐全;字段及子字段的可重复性是否准确;固定长字段的长度是否正确;字段及子字段的指示符、标识符是否合法等。验出错误或遗漏时,系统会发出警告,记录不能存入数据库,并且显示错误信息报告,包括出错的字段及错误的类型等。
l 可以直接读取外部MARC文件、或将外部MARC文件导入备份库中,随时读取利用。这样,可以方便地利用来自OCLC、ITS、BFC、北京图书馆等生产的标准MARC数据。
l 提供对多个外部数据源的多点、广播式查询,用户可根据需要,预选若干个数据源(本地书目库、转换库、外部的Z39.50服务端),一次获得检索结果集。
l 能够对各种文献资料进行编目:图书(BK)、连续出版物(SE)、视听资料(VM)、计算机文档(CF)、音乐(MU)、地图(MP)及其它混合型资料(Mixed materials, 包括档案、手稿等),还可以将虚拟网络资源作为著录实体进行编目、管理。
l 按照CNMARC(UNIMARC)和 USMARC建立和维护书目记录、规范记录。书目记录按照原格式存放、编辑。系统可接受其它遵循ISO 2709标准的MARC记录,以实现联机编目或共享数据。
l 书目检索点可以使用模版配置,用户自行配置,提供对题名、责任者(个人、团体、会议名称)、主题标目、关键词、索书号、LCCN号、控制号、ISBN、ISSN、GPO、CODEN等检索点的前方一致、完全一致、任意一致的检索。用户通过附加限制性条件,来缩小检索范围,提高检索的专指性,可限定著者、关键词、主题词、出版年等。具有布尔逻辑检索功能,可将题名与责任者、责任者与主题等按照布尔逻辑进行组配检索。并提供对检索结果集的排序功能,可指定字段(题名、作者、ISBN...)、指定方式(增序、减序)进行排序操作,供输出。
l 提供相应的辅助功能: 内置汉语词表,可以对CNMARC记录中指定的字段,按词切分,自动生成汉语拼音。能根据ISBN、ISSN自动生成出版项的出版地,出版者,把它们置于相应的子字段内。同时根据出版项能自动生成定长数据字段内的出版国代码、出版日期类型和出版年。根据地理名称主题或地理复分自动生成地理区域代码(如: USMARC 043字段的代码),MARC格式中必备子字段的标识符(如: $a等)在预制模版中自动设立。能根据字段的指示符自动产生附加款目和附注。
l 系统支持下列特殊功能,除传统的著录项目和著录单元处理外,系统可对网络上的一些电子资源进行整理和编目,特别是网络上的电子期刊。增加超文本连接的新字段。在书目记录中,增加超文本连接字段,可用856字段,该字段为读者提供与本文献密切相关的网络信息资源。
l 系统需提供规范控制功能,系统对编目数据进行规范控制,在编辑书目记录时,选中一个名称(人名、会议名称、地名、丛编题名、统一题名等)或主题词,系统检索规范档,根据检索结果,系统在显著位置给出提示,显示规范词、单纯参照词、相关参照词,操作者确认规范词,确认后,系统根据规范模版将规范词插入书目记录。
l 支持多语种(UNICODE字符集)编目、检索的需要。
l 编目支持根据分类法确定主题词,并提供主题词编辑管理。支持西文作者卡特号自动生成。
l 编目输出产品的输出方式的全参数化配置,用户自由配置,可以是屏幕显示、打印。输出形式:卡片、书标、工作单、行式,可指定记录打印和批处理。
典藏功能指标:
l 系统提供对所有馆藏财产进行动态的管理,书刊的入藏、剔旧、调拨、正常的报废管理。清点馆藏财产,产生报表。
l 可对新到图书的馆藏地、分配数、使用状态进行调整,可以根据传统的经验数据先设置进行分配的缺省值,在新书分配时按种进行批量操作;也可以按批次先进行实际图书分配,然后通过扫条码的方式进行计算机分配。
l 可对书刊破损后的下架、状态调整、回馆验收、重新调整状态进入流通服务。提供相应的统计报表。
l 能对指定的图书作特殊处理 对某些不知去向、无法核定财产的图书作处理。
l 能对与指定的读者有关的书刊作特殊处理 对某些已无法归还图书的读者进行处理,包括对读者信息和图书信息的处理。
l 输出到书分配清单和交接清单可按入藏单位等途径产生清单。
l 输出到书明细统计和馆藏统计能对已到馆图书的详细月度、年度统计。
流通功能指标:
l 包括借书、还书、预约、赔款/罚款等处理,分馆委托借阅、查询、读者管理;馆员日常工作的书刊的典藏、调拨、清点、注销、统计、证卡管理;对书刊的流通信息、读者信息的维护,对各种政策参数的设定以及与读者交互操作的功能。
l 读者可通过网络自行处理续借、预约、取消预约;查询书刊的去向、状态以及读者的借书、预约及其它流通的情况,反映自己的意见、建议。
l 借书,可以为个人读者和集体读者办理借书、馆际互借手续。按馆内流通政策规定设置参数,自动计算出应还日期,对于不同类型图书、不同读者、不同馆址,借期不同。
l 允许特权工作人员对某些读者的逾期罚金及还书日期做修改,在日志中予以记录,系统自动累计并统计还书信息;工作人员可查询、统计工作量。对还书、罚款、特权工作人员操作等,均有日志记载。
l 对预约读者进行资格审查。如证卡有违章,预约留书不取连续超过规定次数,被停止借书权者等。此外,不可借的图书不可预约(如内部书,善本书)。对读者的预约限制,由系统参数预先设置。读者可以通过Web进行预约、预约通知单发出之前,可自己取消预约,并自行设定预约等待周期(即等待多少天,超过此天数即自行取消预约)。预约队列长度由系统参数设定;队列中预约顺序按预约时间先后排列。特权工作人员有权查询预约队列,更改预约顺序。可以对借书者进行催还,以满足紧急预约读者需要。预约处理记录可进行日志相关统计。预约通知单可以是纸质的,也可以是电子的(如E-mail、BBS等)。
l 续借,允许读者从网上直接办理续借,续借成功与否都给出信息。
l 可用打印催还通知单或用email等多种方式进行催还,对急用图书可多次发出催还通知,并记录对某读者发出催还的次数;对经多次催还仍不还书的读者,其催还次数已超过规定期限,将该读者借书权限置成停借状态(最大催还次数由系统参数设定)。
l 特权工作人员可以对读者的严重违章,如毁坏图书,违反馆内规章制度或其它严重情节,实行处罚;在日志中记载。
l 定期(日,周,月,季,学期,年或某个时间段等)按分类统计接收,发送图书的种、册数,复本数,各分馆的种、册数等。
l 馆藏统计,对藏书进行分析,统计内容:按文种,分类,分别统计总馆馆藏总量、总馆各藏书单位馆藏总量、各分馆馆藏总量;按总馆的各藏书单位和分馆统计每年馆藏的增长率、总的增长率和增长率的变化趋势。定期或不定期统计图书使用率。
l 提供丰富全面的查询功能,如图书查询,有单独的查询入口,可通过各种题名,著者(含团体和会议名称),关键词,主题词,索书号,ISBN/ISSN号等途径进行信息检索;读者查询,为读者本人查询自己借还书的基本情况,可自行设置口令,工作人员有权查询任何读者的流通情况,可通过读者号,读者条码和姓名查询、显示信息包括读者的基本情况;流通历史查询,读者查询借还书情况,在给定读者号或条码,并且给定起始日期,则可查出该读者所有借还书的记录,列出书名,著者,登录号,条码号,借(还)书地点,时间,操作员姓名等信息,同样,也可以对图书进行借阅历史的查询,显示指定图书的被借次数、借阅人、借(还)书地点,时间,操作员姓名等信息;流水帐查询,流通相关费用,如:超期罚款、违章罚款、遗失赔偿退赔等费用的收取都提供流水帐单查询,并且可以进行统计打印。
l 馆藏统计,定期/定点(馆藏地)按文种、分类,统计流通状况、馆藏动态。统计定期(日,周,月,学期,年)按分馆统计:文种、分类、统计出(续)借、还书、预约人次。读者类型流通统计定期(日,周,月,学期,年)按读者类型、分馆、文种、分类,统计出(续)借、还书、预约人次。工作量统计定期(日,周,月,学期,年)按分馆、分类、分读者统计借、还书种册数。图书使用率统计:借阅+预约次数、超过×次的图书种数;借阅+预约次数小于×次的图书种数,列表输出相关的书名、著者、索书号、借阅量、预约次数等信息。
l 系统工作日历的设置与维护,设置校历和各馆藏点的正常工作日和闭馆日,作为流通借阅管理(借阅、还书、预约取书等)的时间参照。
l 根据图书馆制定的管理规则,由授权者实施系统管理;根据读者类型,设置读者参数,赋予不同权限。本系统与以往流通系统的最大区别在于,流通规则管理的灵活性,流通规则通过流通规则表的管理来实现,流通规则表综合读者类型/属性、图书类型/属性、馆藏地类型/属性以及相关的时间、权限参数,用户可以自行组配,实现对馆藏地、图书、读者的多样化管理,最大限度地满足各个馆对流通过程的不同管理要求。
l 为满足学校及图书馆发展需求,提供分校区馆间委托借阅功能,最大程度方便读者提供最佳服务。
期刊功能指标:
l 可处理期刊、会议录、报告、专著丛书等各种类型的连续出版物。包括不同的文献载体:印刷品、缩微品、磁带、磁盘、光盘等出版物。
l 重要期刊的管理,各用户馆可根据各自专业特色,建立自己的核心期刊文档,作为采购时的参考,包括采访和订购统计参照。
l 订购新刊查重,复本订购,补订过期刊,处理交换,赠刊,进行订购记录的增、删、改,自动生成现刊签到记录。可从往年订购信息中,继承上一年度订购信息少加修改产生本年度订购信息。
l 可管理订购地和收藏地的订购信息管理。
l 按不同方式输出订单,可以批处理,也可以单个处理,可分发行商、分文献类型(报、刊)、订购日期输出订单,可分载体(光盘、磁性介质、缩微制品、子期刊、印刷品等;订单格式可以自定义(外文中图订单,中文邮局订单等)。
l 推荐刊管理,打印读者推荐刊和建议剔除刊清单,如订购推荐刊,系统可转录读者意见文档之信息,输出各种年度订购目录(可自定义,分文种),按学科分类的订购目录,外文按中国图书进出口公司订购号排列,中文按分类号排列。
l 期刊查询,包括题名,缩称题名,ISSN号,CODEN码,CN号,中图号,邮发号、索书号,分类号,登录号/条码,机构名称/人名,发行商代码,馆藏地的查询。查询输出信息内容和格式,书目信息(与公共查询一致),摘要,卡片格式(GB3792.3-85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ISBD-S格式),MARC格式(LC,UNI,CN),馆藏信息(联合目录各成员馆的馆藏起讫卷期信息,可用超文本方式看卷册管理信息),卷册管理信息(联合目录各成员馆的现刊和过刊合订本的卷期、馆藏地址及状态等卷册信息)。
l 现刊签到,可分文种、发行商、订购年月签到,中文:邮局、内部、交换、赠送等,外文:原版、国内版、交换、赠送等。工作人员可自键入基本书目资料,以便签到不编目的零星赠刊等,对有复本的期刊,提供单件签到的功能,自动记录签到日期以及签到者。
l 可对不同分馆(馆藏地)订购的同种期刊,根据情况进行总签、分签或单签的管理。
l 期刊书目资料有所变动时,如刊期、开本、期刊合并等,作业人员可更改书目资料以及签到参数,书目资料更改后,系统自动更改相关档案,签到新订期刊第一期时。系统发出提示信息,提醒工作人员,催补到馆的期刊以及已逾期但尚未催补的期刊到馆签到后,系统自动更新催缺文档。
l 系统可同时签到多个卷期或复本,系统可同时签到不同来源的同一种期刊,系统能签到各种不同发行类型的期刊,合刊,无编号有日期之期刊,无编号、日期之期刊,期刊汇编,专刊/特刊、补编、索引、随刊的光盘、软盘、缩微胶片等。
l 系统提供优先阅览服务,建立优先阅览服务文档,包括优先阅览服务对象、所关心的期刊等信息,可为特定读者群提供最新到刊信息,在签到已设定优先传阅的期刊时,系统能自动发送Email通知服务对象。
l 期刊催缺,催缺记录在签到作业时由系统自动/或指定生成,对每种刊预设定逾期催缺天数,催缺次数以及催缺周期等参数,系统可提示逾期未到馆期刊卷期,并可由人工输入需求资料,打印制催缺报表。系统可根据催缺政策,对催缺已达极限的期刊,分发行商打印缺期期刊目录,以供参考。催缺中期刊可供签到作业及读者查询,期刊催缺记录可转入发行商文档,以作发行商业绩分析,允许工作人员取消印制催缺通知,置为停催状态,记录每笔催缺资料之催缺日期,催缺回复及回复日期,回复讯息可在签到和查询时显示。
l 期刊装订,系统经由工作人员依装订政策设定装订原则及装订周期后,可按设定周期自动提示待装期刊,并按馆藏地输出期刊装订清单。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确认破损丢失、缺期的品种进行强行装订。打印送装单和随书装订标签,按装订厂、按馆藏地、分文种打印规定日期内的批装订清单,也可按每种刊打印装订单。
l 装订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组合合订本的卷期信息。
l 装订经费管理,每年装订经费预算产生一个经费记录,每笔付出的装订费产生一个付款记录,包括开本、单价、数量等信息,并更新经费记录中的已付款金额。
l 期刊流通,阅览,记录阅览人(读者号),记录阅览刊(条码),记录复印刊(条码),借/还阅(同书),根据流通借阅政策借、续借或拒借。
l 支持基于OpenURL的CCC检索接口实现西文期刊目次推送服务和全文链接。
l 期刊统计,能自定义统计表格形式,统计内容,按学科期刊的被检索、阅览、借阅统计,每种刊的被检索、阅览、借阅统计,按读者单位的检索、阅览、借阅统计,按读者类别的检索、阅览、借阅统计,读者情况统计,拒借统计,处罚,赔偿统计。
l 经费统计,指定时间内各类经费的使用情况统计,期刊采购统计(种、份),按学科的订购统计,按发行商的订购统计(包括对同一发行商的不同订购渠道的订购统计);按馆藏单位的订购统计;核心刊订购统计;年度综合统计(续订刊、新订刊、停订刊),历年报刊订购统计。
l 现刊签到统计,按文种、分类、发行商统计指定时间内现刊签到的种数和册数,按文种、学科、发行商统计指定时间内缺刊的种数和册数,统计指定时间内签到现刊的种数和册数,每年订购、交换、赠送期刊的周期、份数统计,期刊装订的种、册及金额。
l 期刊编目统计,分文种按学科统计指定时间内编目的种数、册数,按编目员统计编目工作量,按定长字段的代码内容作种种统计,典藏统计,按馆藏地、文种、学科统计种册数(包括原数量、新增数量、剔除数、当年总数等)。
系统管理功能指标:
l 提供对工作人员及工作人员口令、计算机、馆藏地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地点、计算机上运行指定的程序,确保了系统的安全。
l 监视当前用户对数据库服务器的访问,显示用户的登录时间,应用程序等信息。
l 提供对系统公用参数、索引参数的动态管理,数据库的索引重组。
l 提供对系统公用代码(包括读者、借阅规则、分类法、种次号、各类业务代码)的动态管理,对代码的完整性进行监测,保证代码系统的完整和正确。
l 提供对数据库的管理,批量增加、删除、更新指定的字段、子字段,同时,提供MARC数据的多种形式的批量导入、导出、卸载操作。
l 提供对系统相关的统计类型的参数管理,用户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设定个性化的统计类型。
l 提供对分类法、种次号的统一管理、重组
OPAC公共检索的功能指标:
l OPAC可满足一般读者和图书工作人员查询公共目录的要求,同时,为各系/分馆提供公共目录查询。可以与其它数据库(本馆、本校、校外)的连接,保持一致的检索界面,并与系统中的相关模块,如采访、编目、期刊、流通等模块集成。显示必要的文献订购、签到、加工和流通信息。
l 允许读者自己执行某些流通功能,如:续借、预约/取消预约、申请馆际互借等。读者能浏览自己的流通记录,查看借阅的资料和了解过期、罚款、停借、违章等信息。读者可以自定义自己所关心的相关信息,比如:超期、罚款、预约、委托、新书等信息。
l OPAC提供实时信息服务。其它子系统的数据一经修改,即在OPAC实时显示。编目子系统或流通子系统一旦建立了一个新的馆藏记录,OPAC立即能显示;文献一旦办理了归还手续,OPAC立即显示更新后的状态信息,并根据规定的时间,自动改变为“可供借阅”的流通状态。
l OPAC提供图形界面,功能齐全,操作简便,术语简明,助记性强。既具有基本检索功能,也具有高级检索功能(如:组合、限制、布尔);既能满足新手操作的简单方便,又能满足熟练者的高效要求。
l OPAC提供的检索点:著者、题名、主题、分类/索书号、关键词等。中文著者和题名包括全拼式汉语拼音和汉语拼音首字母检索点。检索时能从书目记录连接到订单记录、馆址卷册记录、期刊签到;连接到相关的目次表文档和全文数据库,执行目次表检索和全文检索,或连接到馆外相关数据库。
l 除执行单一途径索引检索,还提供组配检索功能。如,责任者与题名、责任者与主题、责任者与关键词、主题与主题等组配检索。包括著者、题名和主题标目检索。
l 公共目录显示,提供记录浏览、显示。浏览为检索者提供命中记录的清单,供读者进一步浏览,告诉有无被命中记录。索引浏览仅显示与检索有关的标目。记录显示可按行列式目录和卡片式目录信息显示。也可以按全MARC格式显示。馆藏信息显示简明扼要,明确的馆藏地址和文献状态。能通过书目记录的有关字段连接到本馆其它数据库或外部数据库。LC MARC 856字段,本系统的499字段连接到与书目记录有关的URL,浏览显示。同样,期刊签到记录连接到相关的文档并供浏览。同时支持二次检索,使读者方便准确查找相关信息。
l 可选择预约有关文献。关于预约规则和预约的权限由流通系统规定。
Z39.50Server/Client功能指标:
l 中西文MARC数据的兼容问题。并可以对查询结果任意地合并、选择、限定、排序、保存、输出。支持多种数据转换格式、打印格式。
l 具有很好的灵活性,列表的显示内容、解释方式、限定的方式、内容,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参数配置。
l 查询结果集可以被保存为文件,使用文件菜单中的打开命令,可以将已经保存在磁盘上的查询结果打开,调入该系统。被调入系统的结果集和刚刚查询到的结果集一样,可以执行MARC数据浏览、记录合并与筛选、打印、重新保存、邮寄、数据输出等系统功能。当前的结果集如果是第一次保存,系统会提示您输入文件名;否则,执行该命令会以已有的文件名保存所有记录。
l 全面支持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的联合目录数据库上/下载操作。可对多个外部数据源的多点、广播式查询,用户可根据需要,预选若干个数据源,一次获得检索结果集。
统计模块功能指标:
l 可以自定义统计分类模板,从而很方便的实现符合本馆需求的分类统计。
l 提供多种途径的工作量统计:可以按工作小组、业务类型、自定义人员、部门分别进行工作量统计方便管理。
l 可以对馆藏书目进行分类、分馆、分语种、分国别等统计。
l 提供流通、编目、采访、典藏、期刊等的统计,方便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
二、报价供应商专业技术资格要求
1、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2、如果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不是报价供应商自己制造的,应提供制造厂商同意其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包括制造厂商颁发的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证书,但不接受制造厂商的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报价供应商应提供货物制造厂商的授权书:
以上各款关于供应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要求,请按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提交。
三、售后服务要求:
(1)按行业规定及附件要求执行。终身免费升级,免费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7*8小时电话技术支持,三个工作日内现场技术支持。
(2)按第六章“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的规定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
四、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对“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的所有货物报价,不可以只对其中的一种或几种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中如果隐含有品牌名称、特定型号的情况,只作为投标参考,供应商可以提供与隐含有品牌名称、特定型号的货物同档次或者更高档次的货物,并且所提供货物的配置、规格和技术参数指标应实质性不低于或者优于询价文件的要求。
3、供应商应特别注意提供作为评标依据的各种文件资料,否则,将是供应商的风险。
4、如果供应商受地域限制不能提供询价文件要求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第六章 报价文件格式
格式一 报 价 函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你方询价采购 项目的编号为JLZC200 - 询价文件,本公司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本公司 (供应商名称),提交《供应商须知》第6条“报价文件构成”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其中分包报价为:第 包 元;第 包 元;……。
2.如果我方被评定为成交供应商,我们保证根据询价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交货时间承诺如下:
第 包:合同订立后 天;
第 包:合同订立后 天;
…………。
3.我方人民币 元的报价保证金与本报价文件同时提交。
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
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询价文件以及询价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和有关的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6.我们对询价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询价活动。
7.我们同意在《报价邀请书》规定的公开报价时间起遵循本报价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8.如果我们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贵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报价保证金。
9.我们同意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的规定。
11.本报价文件自公开报价之时起60天内有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姓名(手书签字):
地址:
电话、传真或电传: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报价明细表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报价包号:第 包 年 月 日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型号 | 详细配置和主要技术参数 | 配置和技术参数偏离情况 | 原产地及制造厂商 | 数量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质保期 | 备注 |
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报价要求:
1.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费用均应包含在总报价中,数量单位须写明台(套)。如果提供价格折扣应明确标明。
2.报价的所有货物均应标明品牌型号、详细配置、主要技术参数、原产地及制造厂商。
格式三 售后服务承诺书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及需方:
我公司自愿参加吉林省政府采购 项目(询价文件编号JLZC200 - )并提交报价文件。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的报价被确定为成交,我公司对于成交的货物,除完全响应询价采购文件对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的要求外,还将按以下条款提供优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一、拟提供售后服务的项目;
二、售后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间(包括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响应时间);
三、技术培训的具体安排;
四、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备品备件供应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
五、制造厂商和/或报价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设置的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及相关情况;
六、附件:制造厂商和/或投标人本身的售后服务体系(规定)文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可不提供)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吉林省政府采购 项目(询价文件编号JLZC200 - )的报价以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等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手书签字:
被授权人(代理人)手书签字:
格式五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下列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参加询价供审查)
2、制造厂商的授权书(复印件,携带原件参加询价供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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