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公告
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公告
根据省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避免人员聚集,预防火灾发生,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区各类公墓、陵园、骨灰纪念堂、散坟集中安葬区等场所停止一切祭扫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公墓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对办理选墓、安葬等服务业务要采取预约和“一对一”的方式分批办理。办理选墓、骨灰安葬的家属不得超过5人。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做好外来人员测温、登记等工作。
三、全区殡仪馆继续执行暂停遗体告别、送丧、餐饮、住宿等业务,尸体火化、领取骨灰、骨灰寄存不得超过5人的规定,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四、大力倡导鲜花祭祀、网络祭祀等文明健康高雅祭祀方式,禁止在道路、广场、公园、居民区、绿地等公共场所进行焚烧祭祀用品。
五、全区林地及林缘100米范围内、草原、农田、河道、渠坝等野外易失火区域,严禁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烧荒、烧秸秆、烧果树病腐枝等一切野外祭祀用火、农事用火行为。
六、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巡查管护和宣传劝导工作。公安、民政、应急、消防、水利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对疫情防控期间引发火灾的,依法从严处理肇事者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文圣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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