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德宏陇4x钻井工程承包招标公告
2020年云南德宏陇4x钻井工程承包招标公告
2020年云南德宏陇4x钻井工程承包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NFZB-011-KT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云南德宏陇4x钻井工程承包项目已由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云南德宏盆地陇4x井钻井工程承包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与内容
云南德宏盆地陇4x井钻井工程承包项目,包括钻前工程(含钻具搬迁、临时用地租赁、青苗赔偿及井场平整等)、以及进入井场后钻机及辅助设备的拆、搬、安作业,钻井、固井、完井、泥浆、定向及取芯等作业,并配合完成录井、测井、测试、泥浆不落地处理等作业工序及招标人安排的与钻井施工相关的其他工作。采取单井包工包料(甲方供应的套管和套管头等除外),分工序按实际完成工作项目和工作量结算费用的总承包方式。
工作量调整时:
涉钻井井深及固井井深结构调整时,参照附件1《云南德宏盆地陇川探区钻井、固井各项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明细》及附件2《2020年云南德宏陇4x井钻井工程承包项目各项费用最高限价表》中投标人的下浮比例执行。
若陇4x井有油气发现,该区后续仍有钻井工作量,则本井只承担单程搬迁费用即从驻地到云南陇川搬迁费用;该区后续钻井工程的钻井、固井及钻前工程(不含搬迁费)参照执行本次招标结果。
2、其他
(1)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
(2)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2.4 建设地点:云南德宏盆地陇川盆地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60个自然日内。
2.6 质量要求: 合格 。
2.7 最高投标限价:
2.7.1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见第五章附件2),最高限价为1037.9898万元。投标人根据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和固井工程分别报出结算下浮比例a%,b%和c%,并根据预算金额和投标人报出的下浮比例计算投标总报价,即投标人报价=钻前工程最高限价450万元*(1-a%)+钻井工程最高限价484.3907万元*(1-b%)+固井工程最高限价103.5991万元*(1-c%)。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和固井工程报价均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即下浮比例a%、b%和c%必须大于等于0。
2.7.2第五章附件2中的单价仅为招标人根据预测工程进度给出的单价,实际结算单价根据附件1标准和投标人报出的下浮比例计算得出。
2.8、其他
(1)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
(2)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3)投标保证金5万元。
2.9 标段(标包)划分: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固井业务允许分包。
(3)投标人须明确列出拟投入本项目的钻机及钻井队伍,且钻机型号为40型钻机及以上。
(4)拟投入钻井队资质要求:
投标人拟派钻井队伍须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具有在南方公司实施钻井施工作业的队伍资质(其中中石油内部单位须具有有效的队伍资质,中石油外部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在南方公司从事钻井施工的临时队伍资质),正在办理资质延期手续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没有南方公司相关资质需承诺在中标后在招标人的协助下办理南方公司相关资质。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石油天然气钻井;若正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的,应提供颁发管理机关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延期手续,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能取得的,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钻井关键岗位技术人员(队长、副队长、技术员,钻井液工程师、钻台大班、机房大班、司钻及副司钻)分别具有5年以上及3年以上的探井钻井施工经验,项目负责人需取得中石油或中石油下属单位颁发的承包商HSE培训证,以上人员持有HSE培训证、硫化氢证、井控证(是否承诺项)
(7)投标人近3年(2017年—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服务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通报或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3 月 22 日至 2020 年 3 月 27 日,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濂路16号福山油田办公大楼309室(可邮购、详见4.4条款) ,持单位介绍信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购买标书汇款凭证,在 张先生 处购买招标文件,联系方式: ****-********/182*****210 、邮箱:zhangdong05@cnpc.com.cn。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购买电子版本招标文件,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购买信息发送到zhangdong05@cnpc.com.cn,以便招标文件的获取。经招标人确认收到“标书制作费”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回发至购买人电子邮箱。说明:投标人应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作为制作投标文件的依据,电子版本招标文件仅作参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请汇入“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信息中注明“标书制作费”。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在 张先生 处领取,领取时需出具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凭证。(若为个人汇款,必须注明所代表的公司名称,但无法开具发票)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寄费 20 元,并将邮寄地址、《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及4.1条所述购买招标文件应提供的资料扫描件作为邮件附件(注:电子邮件正文应填写招标文件购买信息)发送到邮箱:zhangdong05@cnpc.com.cn招标人在收到上述资料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由于购买人不提供完整的邮寄地址而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负责。
4.5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函件的方式告知是否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6 招标过程中邮箱使用说明:
1)用于招标文件购买、回执“招标文件购买信息”、回执“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接收招标过程中投标人疑问、招标人问题回复及结果告知等的邮箱:zhangdong05@cnpc.com.cn;
2)由于投标人将疑问函发错邮箱造成投标过程中问题未被回复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4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濂路16号福山油田办公楼7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收取 5万元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
7.1 开标时间:2020-04-15 09:30:00 。
7.2 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濂路16号福山油田办公楼702室。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濂路16号
联系人:张先生(售卖标书、澄清)
电 话:****-********/182*****210(售卖标书、澄清)
澄清电子邮箱: zhangdong05@cnpc.com.cn
售卖文件电子邮箱:zhangdong05@cnp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海口豪苑支行
帐 户 名: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账号:****************8685
邮编:570216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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