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照相机、复印机、扫描仪、摄像机、电子触摸屏、司法警察装备、密集柜二次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照相机、复印机、扫描仪、摄像机、电子触摸屏、司法警察装备、密集柜二次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赵县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照相机、复印机、扫描仪、摄像机、电子触摸屏、司法警察装备、密集柜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QFZB-2011-073
采购人名称:赵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赵县永通路5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县人民法院(亢女士 138*****22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清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国际9F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赵县永通路57号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数字法庭等)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产品经营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商在河北省内有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机构或服务机构。
3)具有同类合同业绩一项(同类业绩是指近三年承揽过人民法院中标金额为40万的数字法庭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合同原件)
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报名时携带原件留复印件。
第三标段:(司法警察装备)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产品经营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商在河北省内有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机构或服务机构。
3)具有同类合同业绩一项(同类业绩是指近三年承揽过的司法警察装备合同原件)
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报名时携带原件留复印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1月8日-2011年11月14日 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国际9楼会议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自行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每份 售出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 2011 年 11月 28日 9 时 00 分
开标时间: 2011 年 11月 28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国际9F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标法
项目联系人:岳媛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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