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桥新城(二期-1)公寓房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马桥新城(二期-1)公寓房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马桥新城(二期-1)公寓房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桥新城(二期-1)公寓房桩基工程已由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海发改投[2010]1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城南新市镇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及商请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马桥新城,丰收路两侧。φ377沉管灌注桩,3119根,桩长21米~22.8米,桩型ZJ2-桩长-B。

2、招标范围:马桥丰收路两侧桩基。具体详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本工程投资概算(建安部分):约670万元,计划工期为 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11 月 9 日上午09:00至2011年 11月 14日下午17:00,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推行暗标评标和试行网上报名的实施意见》(海公管办【2011】)6号)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4.3开标前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投标人代行收取100元软件维护费。

4.4预中标单位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前进行刷IC卡确认,预中标单位IC卡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取消预中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宁市建设局大楼附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城南新市镇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马桥街道“两新办” 地 址:海宁市梅园路206号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

资质等级证书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提交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类证书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

项目经理

资格

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B类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

项目经理

施工业绩

2007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桩基工程1个及以上(桩基工程单个合同价要求2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非招标备案表(必须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及项目经理人选,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7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2007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桩基工程2个及以上(桩基工程单个合同价要求2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非招标备案表(必须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8

流动资金

具有150万元(含)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需提供银行对账单或银行资金存款证明或由开户银行提供的针对本工程的信贷额度证明(正本中要求为原件并盖有银行红章,出具日期须在报名日期后)。

9

安全生产负责人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10

进嘉施工

备案证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11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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