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1250吨/年多晶硅一期项目、1250吨/年多晶硅(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及验收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1250吨/年多晶硅一期项目、1250吨/年多晶硅(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及验收项目招标公告


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1250吨/年多晶硅一期项目、1250吨/年多晶硅(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及验收项目

合同编号:0211-DJG-FY(2020)第13号(总180号)

招 标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1250吨/年多晶硅一期项目、1250吨/年多晶硅(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及验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下:

1.1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分公司)于 2006年12月26日在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东川工业园注册成立,隶属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控股的国有大型电力生产企业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多晶硅产品的生产、经营、销售及技术研发管理。

本项目位于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南临昆仑东路,东边紧邻峡口路。项目分两期建设完成,其中一期 1250吨/多晶硅建设项目于2007年10月19日开工建设,2010年6月投入生产,项目占地27.1公顷,投资24.72亿元。一期扩建项目 1250吨/多晶硅(扩建)项目于2011年7月开工建设,2012年12月建成投产,项目占地4.8公顷,投资6.78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3]67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5]139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范》(GB/T22490-2008)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制新能源分公司1250吨/年多晶硅一期项目、1250吨/年多晶硅(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书、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完成相关部门的备案。

1.2招标范围及主要施工内容

1.2.1招标范围

新能源分公司厂区建设分为三大块,即主要生产装置区、公用工程区、氢化氯化装置、氯化装置、精馏装置、氢气回收装置、CVD还原装置和后处理装置、维修车间、罐区、污水处理场、冷冻站和热水站;厂前区包括:办公楼、宿舍楼、化验楼、控制室和停车场。厂区建设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结合实际及注重效益的原则,按国家及行业标准编制新能源分公司1250吨/年多晶硅一期项目、1250吨/年多晶硅(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书、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同时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项目评审、批复的要求,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完成备案。具体范围为:

(1)《新能源分公司1250吨/年多晶硅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书》、《新能源分公司1250吨/年多晶硅(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书》

(2)《新能源分公司1250吨/年多晶硅一期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新能源分公司1250吨/年多晶硅一期(扩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新能源分公司1250吨/年多晶硅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新能源分公司1250吨/年多晶硅一期(扩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1.2.2工期要求

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具体工期要求如下:

(1)10个工作日完成资料收集、外业调查及监测试验;

(2)15个工作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

(3)报告书评审后,10个工作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4)待拿到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再次踏勘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1.3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水土保持领域技术咨询与服务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2个及以上工矿企业水土保持技术咨询与服务评价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0年3月24日~2020年3月30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二

1.7.3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关于此项目需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解释和说明可电话咨询招标人。

联系人:赵珍 电话:0971-8865852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必须于2020年4月13日北京时间14: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以WinRAR软件进行压缩并加密后发送至hhnyzbb6322922@vip.163.com邮箱(该邮箱不接收报名资料),投标文件的接收时间以电子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

纸质投标文件原则上在开标前寄出,并将寄件单扫描或拍照后与电子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考虑疫情防控期间的影响因素,不要求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同步送达。对投标文件无法邮寄的,可在疫情解除后邮寄)

1.10 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1.10.1、1.10.2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11.1条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二

联 系 人:范慧琴

电 话:0971-6322921

电子邮箱:zbb6322920@vip.163.com

邮 编:810008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zbb6322920@vip.163.com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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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投标报名申请表(空).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验收 评审 水土保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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