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河流域(大浪河)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观澜河流域(大浪河)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工程
项 目 编 号:********110310
项 目 名 称:观澜河流域(大浪河)综合整治工程
工 程 编 号:J*******
招标工程名称: 观澜河流域(大浪河)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辖区内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粤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庄沐标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35*****603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水务管理中心
经 办 人: 陈任芳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39*****548
计划总投资:16853万元 本次发包监理费:154.0105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
本次招标内容: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其他: 河道清淤、扩宽挖深、护岸整治、沿河截污管及河道生态景观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1年11月10日 至 2012年10月9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0日09:00时 至 2011年11月14日18: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资格审查方式:现场报名。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市政公用工程Ⅰ组;
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
1、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监理企业、项目总监在红色警示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3、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现场报名,报名资料包括:
⑴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⑶如有同类工程经验或在深工程经验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100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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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粤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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