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子设备及网络货物类采购项目
顺昌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子设备及网络货物类采购项目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顺昌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21]HL[CS]2020001的顺昌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子设备及网络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1.3.1中标通知书(见附件1)。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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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9999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电子设备及网络 | 1 | 批 | 国内 | 262200 | 262200 | 海康威视、联想等品牌(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DS-8632N-I8等型号(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无 | ||||
合计: | 2622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贰仟贰佰元整(¥2622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中标后2日内与业主签订合同,3日内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业主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产品的设计、制造、质量、包装等均应满足《产品质量法》的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乙方向甲方提请验收,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核对合同设备交付、安装调试、运行情况,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由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甲方逾期未验收的,乙方不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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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7 | 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7% | |
2 | 3 | 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一次性扣留,质保金1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时交付(不可抗力或有正当理由除外),应以书面方式将延期的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酌情考虑推迟完成时间。若乙方在宽限期满后仍未能完成的,每后延一天,甲方可从合同款扣除1‰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从合同款中扣除。。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合同款项支付,由甲方向乙方直接转账支付,乙方提供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户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帐号:3500167610705000852514.2售后服务14.2.1质保期:所有设备及网络质保期为2年;14.2.2乙方设立7*24 小时热线电话,在出现质量问题或接到甲方用户维修电话后,应在1小时内对甲方提出的维护要求做出响应,并以最快、最方便的原则调动技术支持和服务资源,尽快解决问题,将甲方在故障期间的损失降为最低。同时提供网络远程排障、电话技术支持服务。14.2.3乙方提供的专线及企业宽带,甲方不得转售予第三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顺昌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乙方: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
住所: | 顺昌县城中路50号 | 住所: | 延平区中山路1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袁晓锋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459981234 | 联系方法: | 1585995906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01676107050008525 |
签订地点: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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