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区域基础教育装备管理评估招标公告

2020年上海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区域基础教育装备管理评估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6〕3号),上海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16〕7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本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加强中小学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提升教育装备管理水平,我中心接受市教委基教处委托制定了《上海市区域基础教育装备管理工作评估指标》,并于2019年在普陀区、金山区、长宁区开展区域教育装备管理的试评估工作,对评估指标进行了验证和完善。为了形成常态化的教育装备质量管理评估机制,充分发挥教育装备在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和助力教育现代化中的作用,2020年市教委装备中心将继续推进评估工作,遴选三个区开展中小学教育装备管理评估,以促进提升全市教育装备质量管理水平。
本项目拟采用比选方式,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比选内容
1. 项目名称:2020年上海市区域基础教育装备管理评估项目
2. 项目内容:
(1)制定评估实施方案;
(2)修改完善区域教育装备管理评估工作指标和评估方法;
(3)实地开展三个区的教育装备质量管理评估工作,并形成一份评估报告。
3. 预算金额:10万元(壹拾万元)
二、供应商资质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项目如期履约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6. 报价单位在承接此项目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比选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3月23 日至2020年 3月27日每天上午9:30~11:00时,下午14:00~1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和田路151号213 室
3.请潜在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或五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未带齐上述文件, 我单位将拒绝其获取比选文件;

四、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30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比选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和田路151号 213室
联系人:伊鲁波
电 话: 021-56988006*8070
特此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上海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2020年3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 装备 基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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