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四厂锅炉采购招标工程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四厂锅炉采购招标工程
工程项目编号:SDZB[2006]-26
1、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四厂锅炉采购招标工程,已获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锅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招标型号及数量:本次招标拟采购锅炉2台,一台为DHL58-1.6/150/90-AⅡ型80吨热水锅炉,另一台为SHL35-1.57- AⅡ型35吨蒸汽锅炉; 资金来源:自筹 。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
2.3 计划供货日期:2006年7月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一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国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报名时间为 2006年4月 13日至 2006 年4月17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30 分,下午 1 时 30 分至 15 时(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
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06年4月18日上午 9时 至 11 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 50 元。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提交地点为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建设单位: 长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市临河街3166号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 徐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
邮政编码: 130031
联系电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王先生
日 期: 2006 年4 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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