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维修施工单位招标公告
抢维修施工单位招标公告
抢维修施工单位预选名录库项目
根据我公司污水管道及设施抢维修的需要,结合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集团工程建设项目有关事项备案审批的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响应并加强污水设施及附属抢维修工作规范管理,经研究决定建立抢维修施工单位名录库(2020年-2021年),现对抢维修施工单位名录库进行招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人: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污水设施抢维修施工单位名录库入库项目
1.3项目内容:厂区及附属抢维修。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合法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同时要求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内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未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通报等被禁止或限制参加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未尚在禁止期限内的;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或存在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关系的单位都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5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地在扬州市行政区以外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在扬州行政区设立分支机构,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且分支机构的办公场所同营业执照上地址;
2.6近5年承担过扬州市区污水管网、泵站或污水厂建设相关工程的施工单位,且信誉良好;
2.7投标人须提供为所有参加洁源公司施工的投标人公司的人员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的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承诺函。
2.8投标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0参加单位为扬州市区(主城区内单位或在主城区内有固定场所)
3.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经评标合格后将进入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污水设施及管道抢维修单位名录库(以下称为名录库),根据抢维修工程需要,采用随机抽取或摇号的方式确立每次抢维修施工单位。
4.投标文件应提交的资料
4.1有效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4承诺在接到抢维修具体通知后两小时内组织队伍到达现场,并进行必要安全维护工作;
4.5承诺中标后预缴2万元安全保证金;
4.6机械清单(或中标后购置设备的承诺)和安全设备清单;
4.7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注:上述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相关证书、证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8最低限价:让利数额不得小于5%。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月23日09:00分—2020年3月27日05:30分(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资格审查文件与投标文件分册装订);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送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汤汪路1号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处。
5.4联系人:周知联系电话:18952798117
6.评标方式:
招标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于审查合格的单位再进行现场实地考察,然后综合确定合格投标单位,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家。(评标细则详见附件),评标时间: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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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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