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道路路灯工程一标段(新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新城区道路路灯工程一标段(新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徐州市新城区道路路灯工程(新二次公告)徐州市新城区道路路灯工程一标段(新二次公告)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xzs********701
工程名称 徐州市新城区道路路灯工程(新二次公告)徐州市新城区道路路灯工程一标段(新二次公告)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1年11月1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1年11月16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新二次公告)

(资格预审条件)

1、 徐州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全称)建设的新城区道路路灯工程(新二次公告)(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已经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新城区内多条市政道路;
(2)工程概述:估算总造价约566万元;
(3)本招标工程共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高低双叉灯一共732盏,估算价:265万元
四标段:高低双叉灯四共832盏,估算价:301万元
注:灯型效果图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具体技术指标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参加投标或中标的标段数量招标人不作限制。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路灯灯具灯杆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经权威机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实行强制性认证的必须提供);
(4)投标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
(5)投标人必须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一标段:5万元、四标段:6万元 。
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开户行: 中国银行徐州前进路分理处 ,
开户账号:********1040 。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11月10日至2011年11月16日。
请投标申请单位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的注册业务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公告发布时间内到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商务中心购买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否则将被拒绝。
8、请投标申请单位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的注册业务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2011年11月17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点 30 分,下午14 时 00 分至17点00分到 徐州市建设局二楼大厅 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9.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由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2)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产品厂家经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5)产品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实行强制性认证的必须提供);
(6)投标产品相关的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或产品鉴定报告;
(7)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9)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二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以上资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报名时将被拒绝。
10、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如投标报名家数过多,招标人可以决定抽取不少于9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1、(1)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细则:报价75分;产品及企业综合实力分20;售后服务5分。
1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4、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新城区
联系人:马娟 电话:******** 传真:
15、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解放南路300号
联系人:李皓然 电话:******** 传真:

二〇一一年 11 月 10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新二次公告)

(资格预审条件)

1、 徐州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全称)建设的新城区道路路灯工程(新二次公告)(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已经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新城区内多条市政道路;
(2)工程概述:估算总造价约566万元;
(3)本招标工程共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高低双叉灯一共732盏,估算价:265万元
四标段:高低双叉灯四共832盏,估算价:301万元
注:灯型效果图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具体技术指标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参加投标或中标的标段数量招标人不作限制。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路灯灯具灯杆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经权威机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实行强制性认证的必须提供);
(4)投标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
(5)投标人必须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一标段:5万元、四标段:6万元 。
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开户行: 中国银行徐州前进路分理处 ,
开户账号:********1040 。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11月10日至2011年11月16日。
请投标申请单位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的注册业务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公告发布时间内到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商务中心购买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否则将被拒绝。
8、请投标申请单位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的注册业务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2011年11月17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点 30 分,下午14 时 00 分至17点00分到 徐州市建设局二楼大厅 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9.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由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2)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产品厂家经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5)产品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实行强制性认证的必须提供);
(6)投标产品相关的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或产品鉴定报告;
(7)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9)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二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以上资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报名时将被拒绝。
10、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如投标报名家数过多,招标人可以决定抽取不少于9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1、(1)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细则:报价75分;产品及企业综合实力分20;售后服务5分。
1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4、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新城区
联系人:马娟 电话:******** 传真:
15、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解放南路300号
联系人:李皓然 电话:******** 传真:

二〇一一年 11 月 10 日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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