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生产1000万只电子体温表招标公告

年生产1000万只电子体温表招标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安华略电子用品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做出批准意见的公示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从即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淮安华略电子用品有限公司

年生产1000万只电子体温表项目

盱眙县盱城工业集中区服装路北侧

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该建设项目占地5984平方米

2020.3.17-2020.3.19

盱眙县环保局网站受理公示,无反对意见

(一)项目原辅料不得涉及废旧及再生资源。

(二)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三)按“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建设、完善给排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盱眙县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维桥河。

(四)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注塑、印刷与点胶废气收集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锡焊废气锡及其化合物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五)通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六)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前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生活垃圾与收集锡尘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废UV灯管与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七)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

江苏精实吸塑包装有限公司

年产8000吨PP、PET、PVC吸塑包装材料项目

盱眙县经济开发区泗水路南侧

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该建设项目占地3500平方米

2020.3.17-2020.3.19

盱眙县环保局网站受理公示,无反对意见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按“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建设、完善给排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盱眙县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至盱眙县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至维桥河。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挤出成型废气非甲烷总烃收集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破碎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项目设置2根排气筒。

(四)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并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和隔声门窗等隔声、减振设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前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PVC边角料外售物资回收公司;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与废UV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

淮安富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800万平方米石墨烯膜(一期)项目

盱眙县盱城工业集中区圣山路39号

南京易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建设项目占地10000平方米

2020.3.17-2020.3.19

盱眙县环保局网站受理公示,无反对意见

(一)项目分三期建设,三期总规模是800万平方米石墨烯膜,本次环评仅针对一期180万平方米的石墨烯膜进行评价,二期、三期建设时需另行环评。

(二)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三)按“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建设、完善给排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经盱眙县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由1#、2#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3#15米高排气筒外排。

项目产生的氨排放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粉尘、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要求标准限值。

(五)通过基础减振降噪与厂房隔声,再经距离衰减和绿化降噪,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六)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项目生产前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粉尘回用于生产;废PP织布、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七)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0811660

通讯地址:盱眙县审批局综合审批科环保窗口211700

信箱:1447718223@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企业 用品 电子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