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度垃圾分类宣导、收集、运输、处置和智能信息监管平台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度垃圾分类宣导、收集、运输、处置和智能信息监管平台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度垃圾分类宣导、收集、运输、处置和智能信息监管平台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行政区域兰州市公告时间2020年03月23日15:4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3月24日00:00至2020年03月30日00: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l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3日13:30
开标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高新区分中心第三开标厅
预算金额¥149.1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彬
项目联系电话0931-7835769
采购单位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93152978
代理机构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8层8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919043679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度垃圾分类宣导、收集、运输、处置和智能信息监管平台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度垃圾分类宣导、收集、运输、处置和智能信息监管平台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XHZX-FW-2020-0049

二、采购预算:149.19万元

三、招标内容:垃圾分类宣导、收集、运输、处置和智能信息监管平台一体化建设服务;

服务周期:一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本次招标内容或与其相关的服务内容;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27日,每日00:00:00~23:59:59;

2、获取地点、方式及售价:凡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高新区分中心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l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方式或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于2020年4月13日13时30分前递交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高新区分中心第三开标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 555 号高新区科技孵化大厦6楼);

2、开标时间:2020年4月13日13时30分;

3、开标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高新区分中心第三开标厅。

4、对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gszfcg.gansu.gov.cn/)及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lzhtp.lan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对于其它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投标人无法报名的情况,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55号

联 系 人:王彬

联系电话:0931-7835769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16号国贸大厦20楼

联 系 人:关龙飞

电 话:18993050185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3日



标签: 一体化 监管平台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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