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城区配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标段)、(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延川县城区配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标段)、(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延川县城区配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标段):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枣园路支行:****************0192-1499;延川县城区配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标段):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枣园路支行:****************0192-1538;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延川县城区配水管网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延川县城区配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延市水发〔2019〕10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市县配套及供水单位自筹解决,概算投资为1136.83万元,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延川县城乡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范围为大禹广场至通济大桥段,总长度为3018m。供水规模为:15000m3/d,年供水量421.2万m3。供水范围为延川县城区,北至210国道K497处(振兴加油站),南至林则坪(高家湾加油站),东至圪台沟沟掌,西侧分别以永延公路K504处(杨家圪塔加油站)和石沟湾大桥为界,面积约14.98平方公里;建设内容为:改造大禹广场至通济大桥管段的配水管网,并配套相应的配套设施。铺设1.0Mpaφ400PE3018m。新建钢筋砼检查、排气阀井26座,配套钢筋砼消火栓及阀井28座。
2.2招标范围:依据延行审交林水发〔2020〕16号文件,将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和1个监理标项。
施工标项负责实施工程全部建设内容;
监理标项工作任务为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或省级注册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注:①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转 发上述文件通知(陕水建函〔2016〕29号)要求,凡参与投标的施工、监理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将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5@qq.com">********5@qq.com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7日14时30分;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延川县城乡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任慧晶
电 话:188*****877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飞
电话:153*****733
监督单位:延安市水务局 延川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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