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野生动物和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关于购买2020年农村护林员人身意外团体保险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山阳县野生动物和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关于购买2020年农村护林员人身意外团体保险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山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山阳野生动物和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山阳县野生动物和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关于购买2020年农村护林员人身意外团体保险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山阳县野生动物和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关于购买2020年农村护林员人身意外团体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YCG-XJ[2020]001(2)号
三、采购人名称:山阳野生动物和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
地址:山阳县城关街办翠屏小区
联系人:山阳野生动物和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经办
电话:832366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山阳丰阳写字楼2006
联系人:冀娜
电话:0914—8381097
传真:0914—8381097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山阳县野生动物和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关于购买2020年农村护林员人身意外团体保险采购项目(二次)1份
项目概况: 山阳县野生动物和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按要求为18个镇办239个村社1953名护林员购买2020年的人身意外团体保险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163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特定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供应商能够提供合法本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按国家主管部门最新规定执行); 3、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代表直接参加不需提供)及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拥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注:以上资格要求中涉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本公司带防伪码鲜章的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3-24 08:30:00至2020-03-26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章的公司介绍信。2、报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3-27 15:00:00
2、投标地点:山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会计函授站4楼))山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会计函授站4楼))
3、开标时间:2020-03-27 15:00:00
4、开标地点:山阳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会计函授站4楼))山阳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会计函授站4楼))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4—8381097
2、开户名称:山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3、开户银行:山阳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4、账 号:2708030101201000010222
十一、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山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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