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防洪工程水毁修复项目第四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东宁市防洪工程水毁修复项目第四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东宁市防洪工程水毁修复项目第四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东宁市水务局以东水发[2020]11号文件批复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招标人为东宁市水毁修复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东宁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修复河道护岸总长度3675米,其中:

(1)砬子沟河水毁部分分为两段,其中上游段单侧护岸长455米,下游段双侧护岸长920米。砬子沟上游单侧护岸相应清淤河道长度455米,砬子沟下游双侧护岸相应清淤河道长度460米。

(2)石门里河上游郊区凹岸水毁段长176米,市区水毁分两段总长115米。

(3)小乌蛇沟河中游左岸迎冲顶流,水毁修复长度1723米。

(4)绥芬河东宁市区江边段水毁修复长196米。

(5)九佛沟水库下游河道水毁处修复长度90米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5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06月30日,共计41日历天。

2.3本次招标划分为四个标段:

第四标段:小乌蛇沟水毁修复工程,桩号:(0+960-1+723);招标控制价20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其他岗位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资格。

3.1.3具备良好信誉,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17年1月-2020年04月)中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不允许兼投兼中,每位投标人只允许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03月24日00:00时至2020年03月29日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 10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5月11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为2020年05月12日09时00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东宁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16508087555

招 标 人:东宁市水毁修复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东宁市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94634756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赣水路30号地王大厦903室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451-82325486

电子邮件:sdtyhljfgs@163.com

2020年03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复 防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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