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穆阳景区旅游综合开发(江滨南路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福安市穆阳景区旅游综合开发(江滨南路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格式)

1.招标条件

福安市穆阳镇人民政府的编号为E3509810902100021002的福安市穆阳景区旅游综合开发(江滨南路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安市穆阳特色小镇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改审批【2019】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穆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自筹资金出资比例0%、其他资金出资比例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浙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安市穆阳景区旅游综合开发(江滨南路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福安市穆阳镇;

2.3.工程建设规模:用地面积17159.73平方米。道路西起于新源路,向东延伸,止于规划省道。道路长度约0.844公里,城市次干路,道路宽18米,局部展宽。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2185.4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661.66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

2.5.2.内容:包括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0年08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8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或道路或道路与桥梁或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项目资格审查不要求业绩;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4月17日 09: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宁德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无需到现场递交原件,采用扫描纸质保函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在线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0年4月17日 09: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开标地点详细地址: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7.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6616600.00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379914.89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网(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穆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穆阳镇中兴街126号,邮编:355002;

电话:05936709168,传真:/;

联系人:汤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浙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1号东城水岸9幢2梯404室,邮编:355000;

电话:17880338333,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山信用社;

帐户名称: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帐号:9060528010010000343606;

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招标文件领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察 开发 综合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省明浙建设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