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馆2020年艺术剧场维保 招标公告
美术馆2020年艺术剧场维保 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申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本项目不得转包。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美术馆2020年艺术剧场维保项目
2、 项目编号: SH-SP2020-030
3、 项目主要要求:
(1)项目名称:上海美术馆2020年艺术剧场维保项目;
(2)项目概况:上海美术馆艺术剧场为满足小型艺术演出、艺术文化讲座、影院播放、各类展览开幕式的要求,配备七个系统设备:显示、摄像、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数字放映系统,电影还音系统,舞台扩声系统,同声传译系统,舞台机械系统;
(3)维修保养期限:1年(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年 6 月 30 日)。
(4)预算金额:16万元;(超过预算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4、 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报名日期及要求:
1、 报名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 报名要求如下: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3-23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3-30 17:00:00截止,(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45@qq.com进行初审(邮件发送后请电话通知本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代理机构将邮件回复通知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支付报名费后可获取磋商文件。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为:500元,售后概不退还。
账户名称:上海申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山支行
供应商应在电汇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
未在规定时间按以上流程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将被拒绝。
四、磋商响应截止及磋商时间:
1、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2020-04-03 10:3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 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 地点为: 上海市中山南一路210号北大楼2楼203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美术馆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申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南路161号 | 地址: | 上海市中山南一路210号北大楼2楼203室(业务部) |
邮编: | 200126 | 邮编: | 200011 |
联系人: | 叶老师 | 联系人: | 王燕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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