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安监局办公及安全生产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函

石台县安监局办公及安全生产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函

我中心接受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一批办公及安全生产检测设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价须知:

1、被询价供应商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1年11月18日上午11:0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函及相关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递交本单位,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2、本询价函挂网询价,供应商可以登陆石台政府网(http://www.ahshitai.gov.cn)、石台县招标采购网查阅(http://www.stxzb.com)。请各个报价供应商经常查阅石台政府网、石台县招标采购网,获取采购信息,如有疑问,及时与本中心联系。

3、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4、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5、交货期:中标供应商应确保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完工,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6、本货物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货物需求:详见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三、注意事项: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应有厂家相关授权。

3、投标人在安徽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

4、中标单位应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

5、货物需求表内品牌及型号如遇缺货等情况,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四、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按货物清单分单价、总价编制报价表。

2、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所报价商品的详细配置、型号和要求应与询价要求一致。

3、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报价文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

五、联系方式

报价函送达地址:皖池州市石台县黎明路62号检察院5楼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毅 联系电话:****-*******

邮编:245100

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1包:

序号

采购项目

品牌及型号

配 置

数量

1

笔记本电脑

联想扬天V570A-ISE

i7 2640M/4G内存/

750GB硬盘

1台

2

摄像机

松下HDC-HS900

官方标配

1台

3

打印机

惠普LaserJet Pro P1606dn(CE749A)

官方标配

1台

2包:

序号

采购项目

品牌及型号

配 置

数量

1

便携式多种气体检测仪

德尔格X-am5000

主机、充电电池、传感器:可燃气(CH4)一氧化碳/硫化氢(CO/H2S)氨气(NH3)氯气(CL2)

1台

2

防爆性数字式测尘仪

CCD-1000FB(直读式) 产地北京

官方标配

1台

3

激光测距仪

尼康LASER550G

官方标配

1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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