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标准粮田建设项目

德惠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标准粮田建设项目

1、德惠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的标准粮田建设项目 ,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标准粮田4万亩;建配肥站一处;土建工程建筑面积4070平方米;完善田间工程,打机电井40眼,农道桥9座;购置仪器设备26台(套、件)。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德惠市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5 年11 月 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5 年 12 月 27 日,工期 47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 一个或几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土建施工三级、路桥施工三级、凿井施工三级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 吉林省长春市平泉路1017号 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5 年 10 月 18 日至 2005 年 10 月 28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 500 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本公告第6条说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3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1、0 %或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2005 月 11 日 9 时 9:30 分,提交到 吉林省长春市平泉路1017号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吉林省长春市平泉路1017号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德惠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办公地址:德惠市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方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平泉路1017号

邮政编码: 103322

联系电话: 0431-*******

传 真: *******

联 系 人: 于娟

日期: 2005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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