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鑫汇国贸大厦工程

蛟河市鑫汇国贸大厦工程

招标编号:F********

1、敦化市鑫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蛟河市鑫汇国贸大厦项目,已由蛟河市发展计划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工程项目性质:新建。

2.2建筑规模:建筑面积10757m2。

2.3结构类型:框架

2.4招标范围:全部施工图内的土建、水暖卫、电照、室内外装饰项目。

2.5资金来源:自筹

2.6工程建设地点:蛟河市新华大街20号

2.7计划开工日期为2006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6年11月18日,工期217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报名同时携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证书、劳保取费证书原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蛟河市建设局建工科审查,合格后再到蛟河市建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登记,逾期不预受理。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蛟河市建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5年10月21日至2005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20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现金。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11月10日9时00分,提交到蛟河市建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敦化市鑫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办 公 地 址:蛟河市新华大街20号

联系人:董华文

联系电话:138*****850

招标代理机构:蛟河市建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蛟河市河北街4——17号

联系人:贾桂英 赵惊宇

联系电话:0432—*******

日期:2005年10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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