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机关民警、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团险(第四次) 招标公告
公安局机关民警、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团险(第四次) 招标公告
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湘潭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湘潭市公安局机关民警、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团险项目(第四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公安局机关民警、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团险项目(第四次)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19】0170号 3、委托代理编号:LYZC-190612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书面承诺原件。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2.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2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请从2020年 03 月23日~2020年 03 月30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0年 03 月 30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柒仟元整。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4.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4.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4.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账户与本企业的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4.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4月14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 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潭市公安局 地址:湘潭九华经开区吉利东路 联系人: 曹宜沙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三楼 联系人:罗婷 罗丹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详见附件2)。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行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 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 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3) 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 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及唱标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1: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 通知 关于本项目中“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 其中“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格式附后。 请来参加开标的人员出具无感染证明及公告附件1《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证明 本(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于月号参加(项目名称)的开评标会议,已自行隔离14天,无任何异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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