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湖大路小区(B区)12#、13#楼工程

长春市南湖大路小区(B区)12#、13#楼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2005G296

1、长春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的 南湖大路小区(B区)12号楼,南湖大路小区(B区)13号楼 ,已由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投资总额:1600万元;建筑面积:22600m2;结构类型:砖混;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发包方式:包工半包料。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亚泰大街以东,南湖大路以南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5 年 10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6年 10 月 30 日,工期 377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 标段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以上 项目经理等级一级 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投标申请人可从 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二号窗口 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 2005 年09 月 28 日至 2005 年 10 月 9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分至15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南湖大路小区(B区)12号楼,南湖大路小区(B区)13号楼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05 年 10 月 10 日 9 时以前送至 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二号窗口 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05 年 10 月 10 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 标 人: 长春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南湖大路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市锦程大街203号

邮政编码: 130011

联系电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于 宁

日期: 2005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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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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