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辛安渡办事处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第8标段施工第2次招标公告
东山、辛安渡办事处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第8标段施工第2次招标公告
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山、辛安渡办事处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第8标段施工第2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ZH-201110-Z14-0609/2
一、招标条件
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山、辛安渡办事处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已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以鄂资发〔2010〕173号关于“2010年度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和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的通知”和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以鄂财建发〔2010〕259号“关于下达2010年度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的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投资,招标人为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山、辛安渡办事处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第8标段。
2、建设规模:3333.00公顷,项目概算投资:6399.36万元;其中第8标段约460万元。
3、工程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
4、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它工程。
5、资金来源:省级投资。
6、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1013-2000)、《土地整冶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3-2009)《湖北省土地整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42/T564-2009)的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2011年度武汉市地区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登记备案的企业,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证书);其证书所载单位应为本投标单位;专业为建筑、市政、水利或公路;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专业为建筑、市政、水利或公路的中级职称,并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等专业管理人员。
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四、递交投标保证金
第8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1年 11月29日17: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需交到以下专用帐户:
收 款 人: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水果湖支行
帐 号:****************
招标编号:HBZH-201110-Z14-0609/2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实时电汇的方式,汇至以上专用账户,不接受其它方式交纳。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必须及时将投标人以及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信息在《湖北招标投标信息网》首页“投标保证金网上确认栏”进行确认(网址:www.hubeibidding.cn)。招标人凭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提供的到账的投标人名单确认其投标资格,未能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原渠道退回各投标人基本账户。
咨询电话: ***-********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先报名,开标后再进行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凭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1年11月11日至2011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到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同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500元,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其他资料每套500元,以上款项报名时交纳,售后均不予退还。
2、报名时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一份加盖公章的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供审查,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
(2)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6)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证书)、二代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等专业管理人员资格(上岗)证;以上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
(7)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是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8)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08年-2010年)。
(9)2011年度武汉市地区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登记备案材料(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与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名单上的名称一致)。
(10)以上资料须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12月6日9:00,地点为湖北省综合招标投标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要求携带好资格后审资料和投标文件送达湖北省综合招标投标中心,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后审资料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后审工作,资格后审为合格制审查。凡不满足资格后审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将被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
4、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有可能失去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6 日9:00在湖北省综合招标投标中心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在报名时确定的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弃权。
八、其它事项说明
1、依据鄂招投标局[2011]26号文,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到湖北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市场管理处资格证件审查室(602室)取得备案登记和资格证件审查验证。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李二闯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488号虹能大厦1202室
邮 政 编 码: 430022
联 系 人: 潘 青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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