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城市防洪工程石溪河城区段滩地整治、堤顶路及杏树河段护岸工程
长春市双阳区城市防洪工程石溪河城区段滩地整治、堤顶路及杏树河段护岸工程
长春市双阳区城市防洪工程石溪河城区段滩地整治、堤顶路及杏树河段护岸工程已经吉林省水利厅批准建设。本工程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市防洪基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长春市城市防洪工程双阳河段,位于长春市双阳区境内。双阳河是饮马河上游左侧一级支流,流经长春市双阳区,双阳城区位于双阳河、黑顶子河、杏树河和石溪河的交汇处。杏树河与石溪河是双阳河的支流。本工程对石溪河城区段(桩号:左岸1+393~2+406,右岸1+426~2+410)河道两岸滩地进行整治及建筑堤顶路,堤顶路总长1997米;对杏树河(桩号:左岸0+000~0+150,右岸0+000~0+076)段堤防进行护岸。本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堤顶路按城市次干道设计。河道护岸分为两级,河道为一级护岸,堤防为二级护岸。
施工日期:2005年10月20日至2006年8月30日。
二、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
2.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在二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并且质量合格以上。
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要凭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证书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企业法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购买;外省施工企业还需持有吉林省建设主管部门(吉林省政务大厅)办理的《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
2.招标文件在吉林省水利大厦6楼607室出售(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220号),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仟元整,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05年9 月12 日至2005年9月16 日每天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工程招标定于2005年10 月10日上午8:30分在吉林省世邦咨询有限公司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准时参加。
发包人:长春市双阳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
电 话:138*****420 联系人:郑宝文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世邦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220号
电 话:****-******* 联系人:刘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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