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空调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环保局空调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代理机构”)受海丰县环保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空调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HCX000154
二.采购项目名称:空调设备
三.采购预算:¥48000.00元 (超过采购预算报价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询价文件(下载)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合法注册的经营部,且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询价文件;
2.具有本项目相对应的经营资质的厂商或经销商(符合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满足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海丰县红城大道西988号县政府大院内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1月18日上午10时正(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丰县红城大道西988号县政府
大院内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八.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负责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委托授权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九.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海丰县环保局
2.采购单位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
3.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4.联系电话:****-*******
5.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6.集中采购机构地点:海丰县红城大道西988号县
政府大院内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7.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卢先生。
8.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9.集中采购机构传真:****-*******。
1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海丰支行
帐号:4400 1737 1050 5300 3764
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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