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及车间工程
吉林省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及车间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JYZB2005-21(TJ)
1、吉林省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的 吉林省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及车间工程 ,已由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工程为吉林省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吉林省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及车间工程,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投资额1500万元,招标范围为吉林省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及车间建、电、水暖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长春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净月分团60号地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5 年9 月2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6 年 7 月 15 日,工期 316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 吉林省净月招标有限公司 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5 年 8 月 13日至 2005 年 8 月 17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中吉大厦)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8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5 年 8 月 29日 9 时 00 分,提交到 吉林省净月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博硕路37 号)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吉林省净月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博硕路37号)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 人: 吉林省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常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净月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市博硕路37号
邮政编码: 130117
联系电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钱东光
日期: 2005 年 8 月 12 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吉林省净月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