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凯里-都匀地区页岩气地质调查(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项目钻井及气测录井设备租赁公开采购公告

贵州凯里-都匀地区页岩气地质调查(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项目钻井及气测录井设备租赁公开采购公告


各钻井单位:

根据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2020年页岩气地质调查钻井工作需要,需从相关单位租赁钻探设备,租赁设备及服务具体要求见需求表,欢迎各单位参加。

一、投标单位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相关设备及技术人员;

2、投标单位须承担过南方岩溶地区页岩气钻井项目;

3、投标单位须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①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甲级资质,且具备油气防喷、防漏、防H2S等安全防护能力;

②具有地质钻探甲级资质证书,且具备油气防喷、防漏、防H2S等安全防护能力。

二、投标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报价函(包括服务项目内容,提供设备型号等,是否满足甲方需求)纸质3份(单位盖章);

2.资质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钻探资质等级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体系证书、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近3年实施的钻井合同)),合订纸质3份(单位盖章)。

3.以上1和2材料电子版光盘1份。

4.投标材料必须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投标单位名称。

三、投标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2020年3月31日18点。我单位对投标材料优选后,结果于4月初在我单位网站公示。

四、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由采购单位询价小组综合评定后确定最终投标单位。在报价过程中,双方都不得透露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它投标单位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同等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成交。

五、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报价文件作废:

(1)资质证明无效或不合法;

(2)无有效盖章或签署;

(3)提供多种报价;

(4)未按规定进行装订密封;

(5)超过人民币64.00万元预算报价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淡 永,电话:18778839542

张劲松,电话:13457343727;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七星路50号,邮编541004。

附表 贵州凯里-都匀地区页岩气地质调查(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

项目钻井及气测录井设备租赁采购需求

一、租赁名称

贵州凯里-都匀地区页岩气地质调查(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项目钻井及气测录井设备租赁

二、租赁人

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

二、租赁预算

(人民币)64.00万元。

三、租赁设备达到目标和执行标准

租赁设备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租赁钻井及气测录井设备,主要目的是实施页岩气调查井贵丹地1井1200m钻探工程,获取该区钻井、录井、测井等数据及含气性特征,为该区页岩气综合研究及下步勘探部署提供依据。

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本项目如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应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如具体租赁需求与标准、规范不一致的,高于标准、规范的按具体采购需求执行,低于标准、规范的按标准、规范执行。质量标准执行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地质调查局相关要求。

四、租赁设备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范、服务需求等要求

一、租赁设备使用地

租赁设备主要用于贵州丹寨县贵丹地1井野外钻井及录井。

二、工作任务、实物工作量

(一)主要任务

租赁设备实施贵州丹寨地区贵丹地1井页岩气地质调查井钻探,进尺1200m。

(二)租赁设备主要包括

1.具有至少1500m能力的钻机及配套设备(套管、钻杆、防喷器等)1台套。

2综合录井仪器(气测录井)1台套。

3.地质钻井、录井和配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4. 租赁费包含设备租用、技术人员工资、差旅费、保险等;但不含钻井钻机燃料费、钻井钻头、永久性固井套管、岩心盒、泥浆等消耗性材料费、也不含井场建设和青苗补偿费用、钻井水费、设备运输费。

(三)租赁设备单位需完成实物工作量

1、实施地质调查井进尺1200m/1口(直井),终孔直径不小于75mm,终孔井斜不超过8°,包括下表层套管、技术套管等。

2. 全井段取心,目的层取心率不低于90%,其他层段不低于85%;

3. 全井段岩心地质编录、钻时录井、井斜测量。

4. 完成900m气测录井;

4. 协助二级项目完成测井工作;

5. 协助二级项目采集不同岩溶含水层井水样5组;

6. 协助二级项目完成目的层段及气测异常段现场含气量解析。

7. 编制单井综合分析报告。

三、主要技术要求

1.钻井工程质量按《地质岩心钻探技术规程》(DZ/T 0227-2010)进行标准施工管理。完钻后按《地质岩心钻探技术规程》(DZ/T 0227-2010)及地质要求封孔。

2.录井工程质量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录井资料采集与整理规范》(Q/SY 128-2005)编录。

3.其它技术要求

① 《钻井取芯作业规程》(SY/T 5347-2005);

② 《页岩气地质评价方法》(GB/T 31483-2015);

③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

④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⑤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17);

⑥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

⑦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 50107-2010;

⑧ 《石油天然气工业 新套管、油管和平端钻杆现场检验》GB T 20656-2006;

⑨ 《防喷器的检查和维修》(SY/T 6160);

⑩ 《石油钻采高压管汇的使用、维护、维修与检测》(SY/T 6270-2012);

? 《钻井井场、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规程》(SY 5974-2014);

? 《钻井液参数测试仪器技术条件》(SY/T 5377-2013);

? 《钻井液净化设备配套、安装、使用和维护》(SY/T 6223-2013);

? 《钻井井场油、水、电及供暖系统安装技术要求》(SY/T 6202-2013);

? 《钻井设备规范》(GB/T 17744-1999)。

四、质量要求

执行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承担单位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项目实行全过程质量监控,能保证工作中各技术环节和技术指标严格按国家或行业规范要求执行,确保每一个技术环节合理、规范。

1.录井资料合格率达到95%;

2.如有油气显示,油气显示错漏率小于1%;

3.取心层位符合率达到95%;

4.录井剖面符合率达到90%;

五、施工要求

1. 由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与租赁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后,租赁单位按合同规定提供设备,完成进场、施工、撤场工作,从设备进场到完井不超过5个月。

2. 进场前由租赁单位编写施工设计,进场后要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与管理。

3. 钻探设备安装完毕,应经过由地质、测量、探矿、安全技术、机械、安装、机场等方面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对安装质量、岩心箱规格及质量进行逐项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钻孔开孔检查验收单”后方可开钻。

4. 钻探中按岩溶所要求及时上报:日报、周报、月报。

5. 终孔前1~3天向岩溶所提出终孔申请,经岩溶所同意后方可终孔。

6. 终孔后由岩溶所组成质量验收小组,对钻孔进行评价验收。验收时应填写“钻孔质量验收报告”。

7. 钻探完成后租赁单位编写施工总结报告,由岩溶所组织验收评审及资料移交。

六、安全及环保要求

租赁单位在施工前,要制定安全环保措施和应急预案。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质勘探安全操作规程》(AQ2004-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与地方政府有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当地自然环境不遭破坏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在施工结束后确保将井场恢复原样,租赁单位对施工安全和环保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七、需提交成果

(一)原始资料

钻井资料:班报表、日报表、钻井液报表、测斜数据、简易水文观测表等原始资料。

录井资料:岩心编录、气测录井、钻井液性能分段统计表、分析化验样品统计表等原始资料。

其它资料:涉及施工的其它资料及文件。

按照岩溶所要求提交上述资料的纸质和电子文档。

(二)实物资料

钻探取得的全部岩心实物资料。

(三)成果资料

提交施工总结报告(含钻完井报告、录井报告、地质综合柱状图、单井综合地质评价报告),并提交相关文件电子光盘。

(四)格式要求

提交的实物、原始和成果资料(纸质版、电子版)应符合中国地质调查局资料汇交的要求。

八、工作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0年11月30日前;成果提交时间:2020年11月30日前;提交地点:广西桂林市(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

标签: 设备租赁 录井 钻井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