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人民法院基层办公楼工程

长岭县人民法院基层办公楼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CZB 2005-15

1、长岭县人民法院 的 基层法庭办公楼 ,已由 长岭县建设局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性质:公用 工程规模:1、太平山法庭办公楼570平方米 2、巨宝法庭办公楼500平方米 结构类型:砖混二层 招标范围:土建、采暖、给排水、电气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00%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1、太平山镇 2、巨宝镇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5 年 8 月 22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5年 8 月 31 日,工期 80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 一个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投标申请人可从 长岭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 2005 年 8 月 6 日至 2005 年 8 月 10 日,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4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不休)。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中吉大厦)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2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长岭县人民法院基层法庭法庭办公楼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05 年 8 月 11 日 下午4:30 时以前送至 长岭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05 年 8 月 12 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 人: 长岭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 长岭镇长岭街东

联系电话: 138*****763

联 系 人: 范立民

招标代理机构: 长岭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长岭县长岭镇永久路南

邮政编码: 131500

联系电话 ****-******* 133*****879

联 系 人:李国东

招投标管理机构: 长岭县建设局

联系电话:****-*******

日期: 2005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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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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