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卫生健康局全民预防保健健康体检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项目编号:ZDZC2020030601)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惠阳区卫生健康局的委托,对惠州市惠阳区卫生健康局全民预防保健健康体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DZC20200306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卫生健康局全民预防保健健康体检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99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元)备注1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500,000.00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2全自动血球计数仪2台¥800,000.00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3全自动尿液分析仪1台¥150,000.00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4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系统2台¥2,400,000.00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5十二导心电图机2台¥140,000.00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合计预算金额(元)¥3,990,000.00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248]号文)。
4.供应商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供应商需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资质(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1)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2)供应商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4.所投产品具备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认证资料: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3月25日至2020年03月31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地址:惠州市江北菊花1路3号金宝兴业家园2期(和园)12号商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的除外),并统一使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在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每页均需盖有响应供应商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封面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采购项目名称(以招标文件为准)、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报名投标的供应商需要到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www.gdgpo.gov.cn/)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广东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技术支持电话:020-83188500,83188586)对符合网上注册登记规定的供应商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没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会影响发布该项目中标公告。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5日10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江北菊花1路3号金宝兴业家园2期(和园)12号商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04月15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惠州市江北菊花1路3号金宝兴业家园2期(和园)12号商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03月25日至2020年03月3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小姐联系电话:0752-8484850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752-3878883(二)采购代理机构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江北菊花1路3号金宝兴业家园2期(和园)12号商铺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2-8484850
传 真:0752-8484850
邮 编:516003(三)采购人:惠州市惠阳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永兴路78号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752-3878883
传真:0752-3878883
邮编:516223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