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海地产有限公司的中海·莱茵东郡一期别墅工程

长春中海地产有限公司的中海·莱茵东郡一期别墅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JYZB2005-16(TJ)

1、 长春中海地产有限公司 的 中海·莱茵东郡一期别墅工程 ,已由 长净招商办审字[2004]090号文件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工程为长春中海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中海·莱茵东郡一期别墅工程,框架结构, 建筑面积:31516.39平方米,投资额2836万元,招标范围为中海·莱茵东郡一期别墅建、电、水暖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长春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临河街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5 年 7 月 18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5 年11月 30日,工期 135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 吉林省净月招标有限公司 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5 年 6 月 30 日至 2005 年 7 月 4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中吉大厦)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 500 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本公告第6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 2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3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10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5 年 7 月 14 日 13 时 30 分,提交到 吉林省净月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博硕路37号)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吉林省净月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博硕路37号)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 长春中海地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市卫星路东20号

邮政编码: 130122

联系电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贾丽辉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净月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市博硕路37号

邮政编码: 130117

联系电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钱东光

日期: 2005 年 6 月 29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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