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人民政府临沂市河东区2020年汤河镇农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需求公示
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人民政府临沂市河东区2020年汤河镇农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需求公示
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人民政府临沂市河东区2020年汤河镇农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临沂市河东区2020年汤河镇农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预算959.6万元,公开招标。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临沂市河东区2020年汤河镇农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预算959.6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临沂市河东区2020年汤河镇农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采购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完成。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审时将在供应商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 (一)在价格评标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4%的加分; (二)在技术评标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的加分。 (三)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部分为节能、环保产品,由评委在评标时依据节能、环保产品所占比重酌情给予加分,最高不超过价格评标总分值和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 6.项目实施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完成。项目实施的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执行国家现有标准。 8.项目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
三、论证意见: 同意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24日起,至2020年3月2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2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人民政府 |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程梅线 |
联系人:诸葛祥杰 | 联系方式:0539-293057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远大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临沂兰山区北城新区沂蒙路0004环球国际10楼 |
联系人:李工 | 联系方式:15253956578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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