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建昌路道路排水工程

长春市建昌路道路排水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SYZX2005—48

1、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的 建昌路道路排水 ,已由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投资额:198.55万元招标范围:道路排水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长久路—湖西路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5年 7 月 6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5 年 8 月 6 日,工期32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 标段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 项目经理级别三级以上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 基本建设服务大厅 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5 年 6 月 27 日至 2005 年 6 月 28 日,每天上午9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中吉大厦)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 500 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本公告第6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____%或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5 年 7 月 4 日 9时00 分,提交到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一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一室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 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市锦程大街203号

邮政编码: 130011

联系电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于宁

日期: 2005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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