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食堂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食堂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西藏华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一、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招标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食堂外包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食堂外包(详细数量见招标文件),项目总预算:53.00万元
四、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招标项目相关营业范围(以发布公告前营业执照登记的营业范围为准);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e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纪录(提供网页截图,且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时间之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3月25日-2020年3月3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09:30—13:00;15:30—18:00(北京时间)到西藏华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00元/套,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采用先报名后获取的方式,报名时的资格预审仅限于获取招标文件。
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符合招标内经营范围, 以发布公告之前的营业执照时间和登记的营业范围为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4)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相关书面声明;(5)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以上资料及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涉及文件需提供原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审查,并提供所有资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鲜章并装订成册,交由招标代理公司存档(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或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15日10时00分。八、开标时间及地址:2020年4月15日10时00分,西藏华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如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于开标前10日与西藏华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十、本公告同时在、《拉萨日报》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150*****888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华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党女士
联系电话:18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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