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正阳街道路排水工程
长春市正阳街道路排水工程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SYZX2005-23
1、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的 正阳街南段道路排水 ,已由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投资总额:350万元招标范围:道路排水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正阳街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5年 6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5年 7月 31 日,工期 46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 标段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 项目经理级别三级以上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 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二号窗口 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5 年 6 月 1日至 2005 年 6 月 3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分至 15 时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中吉大厦)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 500 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本公告第6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____%或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5 年 6 月3 日 15 时 00 分,提交到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一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一室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 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130011
联系电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于宁
日期: 2005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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