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第18号)
关于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第18号)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发展变化,为进一步降低疫情影响,增强市场活力,经研究决定,全面恢复我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全面恢复各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全市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服务业经营场所恢复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
2.全面推动商贸等服务业恢复经营。各类商场、购物中心等全部恢复正常营业时间;鼓励餐饮、文化、娱乐、健身等经营性消费场所恢复并适当延长经营时间;鼓励重点商圈、商贸企业采取有奖购买、满减优惠、限时折扣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全面推动线上线下促销相结合,多措并举释放消费潜力;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购买扶贫对象农产品,开展消费扶贫。
3.全面推进旅游业复工复产。鼓励团队和个人旅游业务,除跨省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等特殊业务以外,全面恢复旅游经营活动,积极开展面向全国的“白山游”促销活动;鼓励乡村体验旅游,推动农家乐(民宿)全面复工、开放经营,鼓励开展采摘、农事等乡村游、体验游,采取优惠活动等方式,吸引人流客流;鼓励开展春季户外踏青活动,恢复开放各类游乐场所、游乐设施,全市各类景点、景区延长开放时间。
4.全面实施干部职工带头消费。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到餐饮、旅游景点、文化体育、生活服务等场所进行购物消费,党员领导干部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和带动群众恢复消费信心,帮助商贸、餐饮企业提振发展信心。
5.全面放宽封闭管控和隔离措施。对来自境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体温检测正常,不再采取隔离措施。通过申领个人健康码等健康认证,满足正常出行和复工需要。
6.全面推广实施精准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引导市民在政务大厅、机关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主动出示“吉祥码”等健康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做好《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宣传和解读,引导市民科学合理佩戴口罩,有效防控疫情。
上述事项自即日起生效。
白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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