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校区旅游实训中心(餐饮功能区)合作项目(WZ-2020017)
招标公告:新校区旅游实训中心(餐饮功能区)合作项目(WZ-2020017)
江苏科技大学拟对新校区旅游实训中心(餐饮功能区)合作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8.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投标人还应具备的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餐饮或食品经营;
(2)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
二、谈判项目编号:WZ-2020017
三、谈判项目名称:新校区旅游实训中心(餐饮功能区)合作项目
四、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拾年(最高年限)
五、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20年3月25日-2020年3月31日17:00
六、发售谈判文件地点:江苏科技大学招投标工作办公室(A6楼二楼)
七、谈判截止时间:2020年4月9日9:00
八、谈判时间:2020年4月9日9:00
九、谈判地点:江苏科技大学第一会议室(A6楼二楼会议室)
十、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须交纳人民币伍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账户以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交纳,或提交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同等金额的保函。采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科技大学银行账户,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采用保函方式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函原件,保函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中标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等额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则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成后,将等额无息退还。
十一、谈判单位报名(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但需加盖公章);
2.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法人代表则不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须提供被授权代表的社保基金交纳证明材料(最近一年,需由社保基金中心提供);
4.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十二、采购方式及其他:
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名;
3.中标原则:综合评分;
十三、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方自行现场考察。
十四、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十五、收款单位:江苏科技大学
收款帐号:381006717010149000338
开户银行:交行镇江江科大支行
十六、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511-84400336、84432622
传 真:0511-8443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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