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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云南省文化厅2011年乡镇文化站舞台演出及数码设备采购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受云南省文化厅的委托,对2011年乡镇文化站舞台演出及数码设备采购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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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内容:
按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和标准,负责对2011年乡镇文化站舞台演出及数码设备采购项目(另行采购,清单见第五章:“需求一览表”)进行监理服务,包括设备配发、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过程进行全程监理服务(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监理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一览表”。
本次采购项目须整体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3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项目建设周期为50个工作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法人资格,并在监理人员、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监理及售后服务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部级或地方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及相关技术人员(须提供技术人员名单)。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为本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11月11日至 2011 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6楼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合同处(624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
4.3外地汇款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在银行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邮箱地址、联系人、传真及手机号码。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汇款后2日内以电子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1 年12月2日09时 00分,地点为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2楼开标厅2号。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2楼开标厅2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文化厅
联系人:谭继宁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省招标采购局
联 系 人:胡建昆 华静昆
联系电话:
****-******* *******传 真:
****-*******地 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6楼
邮政编码:650106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西市区支行
账 号:
****************003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